走出车库,我们来到其中一个单元楼下,Josie往上面指了指,说:“到了,就是这儿。”
“好吧,既然已经安全送到!那我就先走了。”在此之前,送女孩子回家的概念对我来说,终点就是她们家的楼下。我对Josie挥挥手,正考虑要不要像多年前一样跑步回家。
“既然都送到了,不上去坐坐吗?”她有点惊讶,似乎从来没见过我这样的回答。
我此刻才恍然大悟,原来送人回家的真谛还可以这样延伸境界。
还来不及细想,Josie已经带着我走进电梯,上到十二楼,来到一扇大门前。
她在那个名贵的手提包里翻着钥匙,我看着这道机器壁垒一般厚实的防盗门,猜想这道门的后面是不是有一屋子坐在客厅看电视的人。就像广东肥皂剧里面的大家庭一样,我还得一个个的问候招呼拉家常。
而事实上完全相反。
当她扭动钥匙推开内门,一丝寒气顿时钻了出来,里面死一般的沉寂,黑得仿佛见不到边。她顺手在墙壁上一拍,屋里的灯立刻亮了起来,一间富丽堂皇却异常冷清的大客厅像变魔术一样出现在我眼前。
“好凉啊,你出门忘了关空调吗?”两万八一平的房子,我站在门口都不敢进去,伸头环视着客厅里的精美装修和高档家私。我随便跨出一步,就是至少四万的范围。
“天气这么热,又开又关的多麻烦,一直开着就是呗。”Josie随手一丢,包包精确地落在沙发正中间,端端正正,俨然一个不会说话的家庭成员。
我换了鞋,轻手轻脚地走到沙发旁边,半天不忍心坐。它的设计和制造工艺完美得像一件艺术品,而我的牛仔裤已经两个礼拜没洗。
“你随便坐,我去……给你拿点喝的。”Josie有点手忙脚乱,显然很久没有接待过客人了。
我扶着屁股慢慢放在沙发上,然后端端正正坐稳。心里在想:一个平方差不多是我三个屁股大,这个沙发的面积均价也肯定不比房子便宜,房价加沙发折算成黄金,我现在这一屁股等于就坐在近一百克的黄金上面!
要是不小心放了一个屁,要不要赔啊?
“你要喝什么,Brandy还是Whisky?”Josie站在玻璃酒柜前,转身问道。
这个问题难到我了。
他妈的,我以前去朋友家做客,只听别人问过喝可乐还是王老吉!
两个单词我都陌生。但后面一个的发音似乎就是如雷贯耳的“威士忌”,据说奇烈无比。而我之前接纳酒精最高的浓度也就是纯生啤酒的12度。
所以我硬着头皮答道:“前者。”
Josie说了声OK,回过身划开玻璃门,取出两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子。
蒙头闯过一关,我刚松了口气。
“RemyMartin还是Hennessy?”她又转过身问道。
还来?我暗自叫苦,感觉自己像在做英语六级的听力题,没有一个选项听得懂却必须迅速做出反应。我只有像大学应付考试时一样,所有不会的题全选A。
所以我又一次故作优雅地微笑回答:“前者。”
“你们男人不是都喜欢喝Hennessy吗?”Josie问道。
这个问题令我脑中一亮,就如在考试中突然得到外界信息。按照惯性思维,如果她说这种酒是男人喝的,那另一种肯定就是女人喝的。
于是我故作绅士地答道:“偶尔我也会迁就女士的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