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看到红盖头,他不由得想到了这些,心中觉得始终亏欠于她,人生最重要的成亲仪式,她却错过了。
“如果你想的话,可以补办一次。”
田小易对仪式并不是那么的看重,也许是因为经历过生死,所以看的淡了一些,“缘之都要长成小大人了,还补办什么,怕不是要笑掉大牙。”
“娘,我的牙还没长全呢!”最近掉了两颗牙,感觉说话都漏风,吃饭漏饭,喝水漏水,可不得劲嘞!
噗嗤!
白寒飞早上都会领着白缘之去山上,然后缘之一个人再回来,他就去打猎了,一来是锻炼身体,二来是锻炼他的胆量,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软弱无力。
刚开始田小易还担心出了什么事,就会在半路上去接缘之,时间长了,一个人就能回来了。
“缘之,想读书写字吗?”这个年龄段,应该开始读书了,不求大福大贵,最起码等长大了以后,无论做什么,有选择的余地,而不是被迫的去做。
“娘,我可以吗?”
田小易第一次发现缘之有着一双渴望知识的眼睛,说到读书,眼睛里放光,这是一种读书的渴望。
田小易之前还担心他不喜欢,毕竟十有八九的孩子会厌学,现在好了,她完全没有这个担心了。
“只要你想学,当然可以了。”
只有镇上有学堂,早起贪黑,十年寒窗苦读,可不是说说而已,需要巨大的毅力。
“那就等入秋了,把你送入学堂。”
“耶,我可以读书了。”
“娘,我要当状元。”
从小只是听别人说起过,一人当状元,全村骄傲,听说当了状元,会有大红花带,会有许多人欢迎,到那时候,就没有人说他是拖油瓶了。
“那我可提前告诉你,当状元不是说你想当就能当的,其中要付出的努力远比别人要多,别人滴一滴汗水,你就滴十滴汗水,当然,世事难料,有的人天生就是读书的料子,不费吹灰之力。”
“但……缘之你好像并不属于最后一种。”
“娘,我会努力的。”
跟着爹爹每天上山,然后再下来,实在是太累了,他想当状元,想成为有用之人,不想让别人说他是拖油瓶。
“好孩子。”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难能可贵,大部分人成年之后,都不知道想要做什么,迷茫不已,希望小团子真的如他所愿,当上状元郎,造福一方百姓。
“大嫂,你还记得答应过我的事吗?”
何雪兰又换了一身衣服,田小易再眼拙,也看得出来价值不菲,每次见她,衣服和头饰不重要,感觉她有一个宝藏库。
“你坚持了几天?”
何雪兰手里拿着蒲扇,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大嫂当时可没说几天啊,我坚持了,你可不能耍赖。”
感觉何雪兰懒到无可救药了,十头牛都拉不起来的那种。
“你倒是会钻空子。”
“嘿嘿,大嫂说笑了。”
大嫂亲手做的衣服是世界独一无二,这刺绣可不是一般人能够比的,可以说是千金难买,她必须抓住每一次机会。
经过商量之后,以百鸟争鸣为图案,衣服穿的就是新鲜感和漂亮这两点,已经有了一件百花齐放的衣服,所以换个样式,新鲜新鲜。
“可能要迟一点,你不介意吧?”
“完全不介意,大嫂慢慢绣,我不着急。”
不能催,不能着急,生死大权都掌握在她的手里,一件衣服就要几百两,说来说去,还是她赚了。
“雪兰,你是一辈子打算就这样度过吗?”
“以书为伴,以琴为趣,足矣。”
“人各有志,青菜萝卜各有所爱,不过一切的前提是吃饱穿暖。”
“大嫂觉得我是吃不饱穿不暖的人吗?”
田小易无言以对,何雪兰穿的属于大户人家的标配,吃的也还可以。
听说刘氏经常发脾气,没有任何缘故的发脾气,会不小心误伤白菲菲,药也不好好喝。
田小易觉得这是心理上的问题,刘氏有心结了,所以才导致经常发脾气,结打不开,是一个问题。
“我随你一同去看看。”
只见白菲菲的脸上有一道红红的印子,虽然没有出血,已经破相了。
“除了脸,其他地方伤着了吗?”
白菲菲挽起了衣袖,只见两个胳膊有不同程度的伤痕,初步来看,有指甲划的印子,淤青到处可见,可能是掐的。
刘氏竟然疯到了这种程度吗?这可是她的女儿,竟然下得去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