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醒!罗宾。”塞文轻轻地摇晃着昏睡中的少年。称罗宾为少年也许有些太夸张了。因为无论是体格还是外貌,这个十四岁(很值得怀疑的岁数)的男孩都只能归入儿童的档次。他的身材在同龄中算是矮小;因为养尊处优的生活,他皮肤白皙,身体纤弱,很明显神经系统也不够健全。因为仅仅是一场没有伤害到自己的战斗,就让这个孩子惊吓过度,在昏睡中度过下午的时光。事实上,直到现在他也没有要醒过来的迹象。
塞文的手轻摇着罗宾的头部,眼睛却如同赤链蛇看着小鸟一样盯着少年的脖子。白皙细薄的皮肤下是青色的、微微鼓动的大血管。塞文几乎能想像这血管中涌动的红色**以及这些**喷出身体时的嫣红。不过在他想像这些的时候,少年已经悠悠醒来,揉了揉眼睛,看着面前这个居心叵测的陌生人。
“你是谁?”罗宾问。自然而从容的语气说明罗宾王子(因为无需累赘地重复他的身份,所以以后我们就省略王子的头衔)根本没有任何警惕——这很可能是他经常接触陌生人,所以完全没有陌生就意味着危险的概念。这是一件好事,塞文这样告诉自己。
“我叫塞文,”塞文略微张开嘴,露出一个带着危险的笑容,“现在是你的保护人。”
“汤马士叔叔呢?”罗宾问。他说话的语气和脸上的表情说明他和汤马士的关系并不是一个贵族和一个护卫那么简单。少年对汤马士非常地信任和依赖,正如同一个后辈依赖长辈一样。外人的谎言和欺骗恐怕不能动摇他对汤马士的信任,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塞文仔细地观察着罗宾的表情,并把自己得到的结论一一牢记在心。
“他去城里卖掉我们的马,马上就会回来。”塞文如此回答。罗宾对他伸出一只手,十秒钟后塞文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罗宾是要他扶自己下车。
“很遗憾,小少爷。”塞文推开罗宾的手,“以后你什么都得自己干。”他观察着这个孩子的反应。罗宾没有任何不悦的表示,他爬起来,一个人从车后面跳了下去。虽然养尊处优,但他尚未形成任何这种生活带来的恶习。
马车现在孤零零地停在一条小道上,被西斜的太阳的光辉所笼罩。拉车的马已经被解下带走,所以这辆华贵的厢车只有把自己孤独的影子拉得长长的。狄雷布镇遥遥在望,平时看起来寒酸破败的城镇大门在此刻居然也显得有些壮美起来。塞文站在一边看着左顾右盼的罗宾——最后要杀了这个孩子并不会让他有所反感。这只是一个工作,他在心里对自己这么说道。
“我们到城里去吧。”罗宾突然说。
“为什么?”
“我希望在那里等汤马士叔叔。”罗宾看着面前可以说是完全陌生的塞文,“他在城里对吗?”
塞文把刚才脑里试图对这个天真少年不利的想法一一排除,转而以一个保镖提防敌人的心态来分析这个提议。他最后觉得这个提议有价值。狄雷布镇可不是一个和平安宁的地方,这辆马车是一个再显眼不过的目标。车子在这里已经停了不少时候了,又有谁知道此刻是否已经有几双贪婪的眼睛盯着马车上镶金的装饰了呢?应该是离开这辆车的时候了——并不是他没有自信对付一群无赖,而是他不愿意为无聊的原因冒险。
“好的。”
塞文深色眼眸一路上不断左顾右盼,时刻保持警惕,虽然此刻没有任何人在追踪他们。在穿越那两个懒散的士兵把守的破败大门的时候,他眼角瞥见有几个人影在快速移动,就在城门边赌场大门的阴影里。塞文的手探到剑柄上,保持一种随时可以将武器抽出来的状态。那些人影冲了过来,是一群正在玩某种正义战胜邪恶游戏的孩子。他们欢叫着口号冲出了大门。
几个斜靠在门口,无疑是正在晒太阳的闲汉都只是略略看了一眼这个带着孩子的旅行者。没有人知道这个平凡的旅行者是“剑刃”塞文,一个杰出的刺客——当然,这个杰出是以受害者的数量和身份,以及被干掉的过程来评定的。和所有谨慎小心的人一样,塞文并不喜欢抛头露面,即使在这个他生活了近十年的镇子,也没有几个人知道“剑刃”塞文的真正面貌——这是一个从事这行当的人能活得长久的重要诀窍。他们的目光最多只在这个孩子的身上停留一下——罗宾身上的衣服虽然漂亮,但一般受到长辈疼爱的孩子也能有这种穿着。阳光暖洋洋,城门一带十分平静。只有塞文知道他们两个刚刚已经通过了一个危险的检测。在这个城镇里,死亡很快就会降落到没有通过这个检测的人的头上。
狄雷布镇的大门后面最显眼的建筑是一家赌场。一个充斥着酒精和咒骂的大房子,有时候酒精中也会夹杂一点血。但总体来说,这一带可以说是最安全的地方。因为赌场的主人毫无疑问会维护自己的利益。塞文停下了脚步。
“我们在这里慢慢等。”他对罗宾说道。他再次端详这个少年。罗宾脸上十分干净,手脚也是同样的干净,手指细长得简直如同一个女孩。文静而气质优雅——这孩子明显没干过哪怕一点点的活,也从来不曾接触社会中的丑陋——他是在纯白大理石构筑、金边装饰的宫殿中长大的,干净纯洁得如同水晶一般。当然,也像水晶一样易碎。他无法想像这样的孩子加冕成为帝王会发生什么。虽然这事情也用不着想像——这根本不可能发生。塞文开始观察那些孩子,先前那群孩子正在不远处欢闹着。这些孩子是某个混混的手下,靠那些对自己钱包不太留神的外地人维生。但现在他们是真正的在游戏而不是一个巧妙的伪装。他们衣衫褴褛,手脚和面容上都是泥土和其他脏东西。他们中最大的年纪和罗宾相仿。但他们的命运却是多么的不同啊。
“嗯。”罗宾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站在塞文身边,开始用一双好奇的眼睛张望这个镇子。
一阵喧闹的声音从赌场中传来,吸引了罗宾的注意。塞文的眼角看到那几个闲汉眼皮都不曾抬一下。他们继续悠闲地晒着太阳而没有理会这本来应该引起他们关心的变动。塞文忍不住低笑了一下。这几个侦察兵伪装得太过分以至于可以被人一眼看穿。塞文虽然很少赌博,但他懂得赌场里的喧闹总归是那几个原因。果然,半分钟后一根棍子连同一个破布麻袋般的东西被丢了出来——那实际上是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旧袍子的男人。
“给我滚,这里不是你撒野的地方。”一个异常壮硕、着上半身的男人从赌场中走出。他胸口高高鼓起的巨大胸肌和浓密的胸毛让他看起来简直如同一头灰熊。在他之后,三五个纯粹凑热闹的人跟了出来。破布麻袋蠕动了一下,狼狈不堪地抬起上半身。
“这不公平……他们作弊!”破布麻袋喊道。那是个身材瘦长、甚至有些瘦弱的男人。他的衣着虽然不起眼,但塞文还是注意到这个男人的脸和手都十分白净。白净细嫩的脸和手,消瘦的身材,一根长长的木杖,这些东西的组合让塞文感到一阵本能的反感。
“作弊?捉贼拿赃,捉奸拿双,捉不住还乱喊,真是骨头贱!”一群凑热闹的人跟着哄笑,让破布麻袋更加狼狈。
“你等着,我要去找总督控告……”破布麻袋气愤难平,一边大喊着一边想爬起来。然而“总督”两个字似乎触到那个熊一样男人的忌讳。灰熊快步上前,一脚踢向破布麻袋,把刚爬起一半的他再次踢倒。凑热闹的人再一次发出哄笑。
塞文转过眼睛,不打算继续观赏这三流的闹剧。然而一只手却拉住了他的衣襟下摆。
“你得去帮忙,他们正在打人。”罗宾用十分认真的口吻说道。
“为什么?他和我们非亲非故。而且去帮他也不会有什么好处,只会惹麻烦上身。”塞文用一个旅行者的正常逻辑回答。但他还是低估了温室里长大的花朵的天真程度。罗宾看到无法说服自己的保护人,转过头独自跑向那个纷争的中心。塞文叹了口气。如果他放任不管的话,罗宾大概会挨一顿打——虽然那是很有益的教育,可以教导他以后不再犯类似错误,但会让塞文失去汤马士的信任。他挪动脚步,跟在罗宾的身后,无视那几个侦察兵投来的警惕目光。
“住手!”罗宾冲上前去。灰熊向他看过来,目光仅仅在少年的身上停留了一下,立刻转到少年身后的塞文身上。
“打抱不平吗?”灰熊冷冷一笑,抱起胳膊,以威胁的方式展现粗壮的手臂和令人印象深刻的胸肌,斜视着这个意外的打搅者,“看起来你对自己很有信心。”
“也许有一点自信。”塞文无奈地回答。灰熊向他逼近,他则向后退。他的脚就如同弹簧一样,每退一步就积累起一分力量。在弹簧压缩到极限的时候,灰熊冲了过来,巨大的拳头招呼着他的下巴。
塞文的眼睛看到了一个机会,但他同时也看到了起码三双眼睛在警惕地观察着他。这些眼睛并不是孤立的,他们中任何一个背后都有一个组织在撑腰。而塞文依然需要进出这个城镇——作为一个平凡的普通人出入。
塞文开始观看蓝天白云,而且他发现天上的白云在夕阳的光辉下真的十分漂亮。
“啊!”罗宾扶着破布麻袋,同时发出一声尖叫。他看着灰熊第二拳落到刚刚爬起来的塞文的腹部,拳头重得好像要将塞文的肺中的空气全部压榨了出来。塞文踉跄两步,再次摔倒在地。
“再来!”灰熊没有乘胜追击,而是以一个胜利者傲慢的姿态等候着塞文慢慢爬起来。塞文观察了一下那几个不合格的侦察兵,发现他们的目光更加警觉。他心里明白自己不能和这些人犯同样的错误——伪装要恰到好处,太过分也会被人看穿的。
塞文向左晃了一个假动作,趁灰熊错误躲闪的时候,拳头回敬在对方下巴上。他靠自己冷静的思维控制住自己拔剑的习惯性动作,转以一个回旋腿乘势攻击,踢在灰熊的胸口上。在他想做第三击的时候,灰熊抓住了他的斗篷。斗篷的纽带被猛地拉开,在脱离的同时也扯得塞文再次失去平衡,摔倒在地。
胜负已经分出来了。灰熊向前冲去,冲向屁股着地、毫无抵抗机会的塞文。他只需要一脚就可以结束这场纷争。他看着这个即将失败者的脸,那一瞬间他看到了冰冷精明的深色眼眸,那双眸子里毫无恐惧,满是自信和危险,如同看着猎物走进伏击圈的豹。灰熊停下了脚步。
看热闹的人发出失望的叹息。这场战斗因为灰熊的宽容已经结束了。四周那些警惕的目光也都转移了目标。灰熊一句话都没说,掉头向赌场里走去。看热闹的人也跟着纷纷离开。塞文和罗宾都看着灰熊消失在赌场大门的背影,谁都没有注意到此刻被罗宾搀扶的破布麻袋。破布麻袋此刻正看着罗宾的脸,展露出狡猾而会心的笑容。
“结束了。”塞文来到祸根的身边,一边擦去嘴角的血迹一边恶狠狠地说道。灰熊对他的伤害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的严重,塞文有一副久经磨炼的柔韧身躯,紧致而富有弹性的肌肉以及出色的动作抵消了大部分的冲击力,“现在你满意了吧?”
“对不起……塞文先生……”罗宾低声道歉。
“谢谢这位兄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侠肝义胆让在下铭记三生……”破布麻袋凑了上来,说出一大堆的肉麻感谢话。塞文转过脸,就好像破布麻袋不存在一样。他一把拉住罗宾的肩头,想要把少年带离这个麻烦的陌生人。但破布麻袋却死缠着不放。
“在下名叫罗莫,魔法师罗莫,素来小有名气,相信兄台一定有所耳闻……”塞文加快了脚步,他一点都不想和一个魔法师发生什么联系。可惜罗莫就好像一条鼻涕虫,黏得他死死的,“在下来到这里,钱包不慎被窃贼偷了……在下不得不典当了衣服,换点钱去赌场。本想赢点钱充作路费,没想到却遭遇老千……在下本要和他们理论,却不料他们居然动手……”
塞文终于厌烦了这个说话絮絮叨叨的麻烦魔法师。他不得不停下脚步,转身面对破布麻袋般的罗莫。
“你想要什么,说重点。”塞文选择了最凶恶的眼光看向罗莫,但这个目光却完全白费了。
“在下现在囊中羞涩……兄台可否雇用在下?兄台既然好打不平豪侠仗义,定然不是什么奸邪之辈。所谓一个好汉三个帮,有在下的魔法之助,一定可以……”
“你的魔法既然这么厉害,刚才为什么还被打得像狗一样?”塞文毫不留余地地问。
“因为在下今日所记忆的魔法尽是……不能用来打架的魔法……”罗莫丝毫没有感到惭愧或者羞涩的样子,“但在下可以根据兄台的需要更换记忆的魔法……咕……”一阵异样的声音打断了这场对话,那是罗莫肚子里发出来的声音。
罗宾和塞文一起用异样的眼光看向面前的罗莫。魔法师摸了一下自己肚子,苦笑了一声:“在下钱包被窃,已经一整日没吃过东西……”
“我们雇用他吧。”罗宾拉了拉塞文的胳膊。
“雇用一个路边偶遇,自称为魔法师的骗子?”塞文本想这么反问,但他没有说出来。看到这个叫罗莫的男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明确地拒绝只怕收不到什么好效果。与其和这家伙这么纠缠下去,还不如换个方法。
“好吧,我并不反对一个魔法师来帮助我们。但我必须得到我的同伴的同意,他叫汤马士,一个骑士……现在应该在镇里的某个地方……你去找到他,向他介绍你的情况。”塞文看着罗莫的脸,这个外地来的魔法师对塞文的话看起来没有任何异议,“他同意的话,你就是我们中的一员了。”
罗莫大喜过望。“好的,我马上回来。”他欢天喜地地向镇里跑去。塞文看了看身边的罗宾,少年也没有对他的建议有任何反对意见,因为唯有在这个该死的镇子里生活足够长时间的人才明白这个对策中隐藏的陷阱——对一个外地来的陌生人而言,狄雷布镇的街道等同于一个迷宫。也许你可以通过问路的方式找到某个建筑,但你绝对不可能问到一个人的位置。
塞文看了看天空。天色已经接近黄昏了,按时间来推算,汤马士应该回来了。他向汤马士说明过卖马的市场的位置,但一个骑士不一定会做生意,拖延时间也是正常的。他回过头,走到那两个依然在打盹的看门卫兵身边。在这个位置依稀可以看到那辆豪华马车的一点点边角——这说明没有人发现马车,起码是没有人拉走马车。这有些不同寻常,也许是希莱队长对这种情况有所安排。
塞文把注意力转移到远处那群孩子身上。那群孩子依然玩得非常开心,他们在用树枝打来打去,效仿一场战斗。每个孩子都在欢笑,极其热闹。塞文很清楚这些孩子经常忍饥挨饿,被人殴打,而且大部分恐怕都无法活到成年。但是他们此刻却是快乐的。罗宾也在看着这群陌生的孩子,看着他们用无害的小树枝作为武器彼此交手。罗宾的眼睛里满是羡慕,游戏的孩子们跑向更远的地方,只留下扬起的尘埃和喧闹声。
塞文看到了罗宾的双眼,他突然觉得命运也没有那么不公平。这孩子也许生下来到现在都不曾和同龄人玩闹过,以后也不会有这个机会。毕竟,他要为自己的血缘牺牲自己童年的笑声,而只有面对这些孩子们的无忧无虑的时候,人们才会明白这些牺牲的真正价值。
太阳已经完全西沉,天空虽然还很亮,但这光亮不会持续多少时间。当黑夜降临的时候,这个城市就会露出完全不同的另外一面。白昼时,这个城市起码在表面上还保持着最基本的秩序,但在夜晚,这里就会裸地抛开一切面纱,露出狰狞的面目。
汤马士毫无动静。塞文有些心急起来。他一个人倒无所谓,甚至保卫这个王子也不算太困难。当然,那样的前提是他可以放开旅行者身份的束缚。再也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个城市的险恶了。他通过了门口那些侦察员的测验,被看成一个无足轻重的旅行者,但这并不代表着没有人会在黑暗中赏他一箭,然后搜刮光他身上所有的钱财。更别说那个老骑士汤马士了——他那身盔甲就足够激发居心不良者的想像力。
不过也许汤马士消失在这个城镇并不算坏事……他得到指示是尽量让汤马士活着。但如果汤马士真的死了,也许他能更轻松地完成任务。在塞文转动这个脑筋的时候,他看到闪亮的盔甲出现在长长的街道尽头,而且那个穿着盔甲的人身边除了马车外,还有另外一个不协调的身影。
“罗莫?”塞文确实吃了一惊。他明白自己低估了这个麻烦的魔法师,在一个迷宫中找到正确的目标也许对一个魔法师来说并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那两个人很快就来到了塞文的身边。
“亲爱的塞文先生。”罗莫看起来精神焕发,而且他身上也不是刚才那副破布麻袋一样的衣服了。很明显他不但买了新衣服,而且好好地吃了一顿。而这些钱毫无疑问来自汤马士——塞文几乎不敢相信汤马士会如此大方——他居然让一个陌生的魔法师加入这么一个重大的任务当中来。“汤马士爵士已经同意雇用我了,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起旅行的同伴啦。不过我们首先得马上离开这个城镇。”
“发生什么事情了,汤马士叔叔?”罗宾注意到汤马士只有一个人,而且脸色十分沉重,“你的骑士们呢?”汤马士用一个勉强装出来的笑容应付过去:“他们另有要务,不能继续来了。但我还会和你在一起的。”
罗宾没有对汤马士并不高明的谎言继续追究下去。明显的,他不是因为洞悉到谎言背后的真实,而是他压根没有怀疑到这是一个谎言。汤马士脸上的表情,还有急于离开的态度清楚地说明他已经在这个镇子里看到某些让人不愉快的场面——也许那是一把匕首作为主角的短剧。
汤马士带回来一辆十分普通的马车——也就是普通运柴草的大车上套上一个架子做成的,拉车的马也是农民用来挽犁拉车的劣马。如果赶车人再套上一身土里土气的衣服,那么就和偶然进城的乡下农民没有任何区别了。
“对了,罗莫,你有没有听说过这一带的大型强盗团?”在所有人爬上车后,汤马士坐在赶车的位置问。
“略微有所耳闻……”这个来历可疑的魔法师讨好地回答,“我听闻附近有一个规模很大的强盗团,叫黑暗之手。一群从不留活口的坏蛋,**掳掠无所不为。他们在前几年曾经有过攻击收税官的成功战绩……他们的首领,一个被人称为‘雄牛’的家伙,脑袋被悬赏五千金币。不过直到昨天为止,这笔巨款都还待在金库没挪窝哪!”
汤马士没有说话,默默地挥动了一下马鞭。那匹迟钝的牲畜开始慢吞吞地挪动脚步,车轮也随之滚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