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写到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九十年代初整个沈阳的江湖格局。那时沈阳各类团伙在一百个左右,这些团伙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流氓团伙,这种团伙占了绝大多数,他们和八十年代的流氓团伙区别不大,喜欢打架,为了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就能大打出手,甚至不惜闹出人命。流氓团伙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偷、抢和敲诈,规模大一点的,也涉足赌博、色情等非法行业。这些团伙规模普遍不大,人数一般在五到二十个左右,领头的多是一九八三年以后崛起江湖的新生代流氓。因为年轻,这些人的经验不足,社会关系也不够深,所以很难成气候。
第二种是黑社会萌芽组织,或者称之为准黑社会,这一类是原先的流氓团伙在九十年代初发展演变来的。此种团伙多由被打击处理过的两劳人员组成,这些人摔过跟头,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和反侦察能力。这类组织的经济来源很稳定,他们已经形成了经济实体,而且他们赚钱的商业模式很典型,即所谓的各种“霸”,比如在农贸市场上通过暴力垄断某种商品的交易,也就是俗称的肉霸、菜霸、渔霸、水果霸、海鲜霸等等。这一类团伙也都有着政治保护,只是他们的保护伞权力不大,地位也不是很高,所以这类团伙只能小打小闹,偏居一隅,干不成大事儿。
第三种就是真正意义上的黑社会组织了。这一类的团伙资金雄厚,保护伞过硬,武力强大,组织完善,人员稳固,管理规范。他们经营的生意范畴很广,也许合法,也许非法,但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依靠暴力为其经营的生意创造有利条件,以便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从而获得高额暴利。这种模式,可以看做是“霸”的升级版。
九十年代初,沈阳黑道上能达到黑社会标准的团伙屈指可数,一共有这么几个:活跃于和平区五爱市场的李俊岩,在沈阳北站经营天涯宾馆的王二小,在铁西区西下洼子木材市场当工商管理员的毛永,开办了数家带有赌博性质游艺厅的吴孝南,经营着讨债公司的吴炎峰。吴孝南和吴炎峰都是白东方死后各自单飞的,他们的保护伞就是吴瘸子和葛守富,吴家哥俩也是当时江湖上最红的两位社会大哥,风头盖过了其他所有团伙。
最后一个达标的团伙就是刘涌团伙了,无论从哪方面说刘涌也够得上黑社会标准了,只是此时他的名气还远不如前面的五个人大,而且他也还未建立起自己的经济实体,但这只是时间问题,很快他就会有所动作的。
九十年代初的沈阳就只有这么六个黑社会集团,这也是当时社会经济的状况所决定的。东北是传统的重工业基地,规模大的经济实体都是国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刚刚开始起步,确实也养活不了太多的黑社会人员。
以上所说的这三类团伙,构成了当时沈阳市的整个江湖。各个帮派之间,有竞争,有合作,更有恩怨情仇。在这所有的帮派之中,并没有绝对的领导者,没有哪个帮派可以做到一统江湖号令群雄,只有吴瘸子这个不是江湖人的异类,风云际会间被捧上了江湖盟主的位置。但是,沈阳黑道上有个定律,无论是谁被尊为了江湖一哥,不出五年,不是被仇杀,便是被政府打击处理掉。吴瘸子这个不是黑社会的异类也没能摆脱此魔咒,一年之后,他将因一件很偶然的小事儿被逐出沈阳,远走他乡,一直到了2000年以后才得以回归。
好了,介绍完了故事背景,咱们接着前面的情节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