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恋综和死对头秀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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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捆绑你最爱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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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朵里的翁鸣还没有散去,林暮声喘着粗气跟叶汀洲对视,他抬手揉了一把发痒的耳垂,吐出两个字:“还行。”

他手指扫过腰间衣服的褶皱,从心底生出一丝被保护了的错觉,转瞬即逝。

林暮声错开叶汀洲过分炽热的视线,对叶汀洲的评价从非常讨厌,晋升为一般讨厌。不得不提,他这个人在关键时候还是有那么点用处的。

“林哥,叶哥,你们慢点。呼——”

“我,我们跟不上了。”

被一群鬼追着跑,摄像小哥这辈子还是头一遭,紧张感是没有了,就是刺激啊,心脏突突的,一路跑,受不了一点。

“抱歉,把你们忘了,这次说什么都不补拍了,我怕进去npc把咱们吃了。”

叶汀洲嘴上说着抱歉,神情却没有一点抱歉的影子,反倒眸子里隐隐透过兴奋。

他刚刚灵光一现好像抓住了一丝拿捏林暮声的小手段,就是得实验实验他家声声吃不吃这一套。

“不用不用,素材够够的。”

“那,我们这第一个任务算是完成了吧,积分怎么算啊。”

林暮声脸上写满了对积分的渴望,他都豁出去了,没有积分他能当场从跳楼机上跳下来。

“林哥,咱们基础的三十积分是全部完成,回到住的地方统一算的,会根据任务难度有起伏,不过起伏不大。”

林暮声应了一声,他们选的这项目都要刺激死了好不好,完全契合主题,必须把积分拉满好不好。

第一个项目刚完成,他俩经费就剩下151块8毛,还要解决礼物和晚餐问题,送的礼物总不能太不像样吧。

“叶汀洲,我觉得咱俩得赚钱了。我打算街头卖艺,你呢。”

“确实,我决定干回老本行了。”

说起老本行,林暮声好奇心倒是被勾起来了,他只知道叶汀洲是进圈里体验生活的富二代,老本行是什么?

“你要当街演戏啊。”

林暮声真想不出来叶汀洲除了演戏、当老板,还有什么能称得上是老本行的。

“对,你当街卖艺,我配合你。为了咱俩的脸皮,我决定斥巨资给咱们买个面具。”

买水前叶汀洲就惦记上了,有个摊位上摆着的猫猫头面具特别特别特别可爱,林暮声戴上不得萌死啊。

在叶汀洲不要脸皮的搞价下,他们斥十元巨资买下两个面具。

“欸,叶汀洲,为什么我的是猫猫,你的就是狼啊,我这也太没有杀伤力了。”

叶汀洲疑惑地嗯了一声,当即拿出手机拍了两张照片,他把手机递给林暮声,把照片放大,指着狼脑袋上的瑕疵道:“我这个是残狼,你是勇猛猫猫,还是你的好。”

有轻微强迫症的林暮声直接没了声音,他调整好自己的面具,顿时觉得自己这个要强上很多倍。

[哎呀,傻林林,你被骗了!叶汀洲骗你的,他的可是当下最时髦的战损版本。可怜的林林,人家三句话就把你骗到了。]

[就我发现了林林的傲娇属性嘛,他的玩偶是猫猫,拖鞋是猫猫,现在面具也是,肯定是他喜欢又不好意思说,但是叶汀洲都懂。呜呜呜,磕到了磕到了。]

林暮声低头摆弄着手机,大概两分钟后,叶汀洲听到了导航的机械电子音。

“步行导航开始,向东出发……”

“叶汀洲,走了。”

“来了,林声声,你导航的是琴行还是商场。”

林暮声眼皮抬了抬,心想叶汀洲是不是姓蛔啊,他心里想什么都被窥探到了。

“商场里的琴行,去人流量多的地方卖艺应该能赚点钱。”

“等等,声声,咱们换一个吧,这个商场是咱家的,我怕老板认出来多给钱。往细有一家吉他小店,去那问问吧。”

万恶的有钱人啊,最繁华的商业街最高端的商场,居然也是叶氏的。

虽然他现在沾了叶汀洲的光,勉强能算半个有钱人,但对叶氏的商业版图还真是不了解。这段要是播出去,他跟叶汀洲商业联姻的流言蜚语怕是又多了一条证据。

“欢迎光临,两位是想选个什么价位的吉他。”

“老板,我看你门上贴着在楼上开了吉他班,缺不缺宣传。”

老板眼神立马瞥到林暮声身后的摄像师上,三个摄像的,这俩人还戴着面具神神秘秘的,会不会是什么明星啊。

“缺,你们是……”

“我们就是想赚个外快,看看能不能借两把吉他,就在店门口表演一下,到时候要是有人来咨询,你好给个宣传费。”

“行啊行啊,你们是拍短视频做自媒体的吧,还省了我打广告的钱了。咱们先说好,不管有没有人报名,你们一个人五百,要是有人报,我另外给提成。”

老板是个敞亮人,拿了店里最好的吉他递给两人。

“提成就不用了,生意兴隆。”

林暮声抱着吉他试了下音,他端坐在塑料凳子上,脑袋微微偏上几分,一拿起吉他,整个人就开始发光。

叶汀洲慢半步坐下,目光一瞬不停落在林暮声露出来的下巴上,林暮声唇角是勾着的。叶汀洲满腔的爱意从眼睛里冒出来,隔着面具都清晰极了。

“声声,要一起试试《追风》吗?”

《追风》是林暮声众多代表作里最冷门的一首,他刚出道的时候写的歌,追虚无缥缈的风,过不见天日的生活。

林暮声停在弦上的指尖一顿,他没有抬头,只说了句:“随便。”

几秒后,熟悉的旋律响起,叶汀洲眼睛微微闭着,似乎又回到了最压抑的那几年,偶尔从榜单上翻到的这首歌,成了他后来几年的救赎。

他从一首算得上轻快的歌里,听出无数的哀伤和愤懑,对命运不公的反抗,对未来前途的渺茫,对自己最隐蔽的否认,全在这个旋律里。

“我乘着风踏过浪,去最远最远的地方。”

林暮声的嗓音太独特了,透过话筒直冲天灵盖,恍若天籁。

唱到副歌部分,叶汀洲自然地接上,偶然的眼神对视,又迅速移开,没有排练过一次,却默契地像是合作过无数次。

林暮声惊讶于叶汀洲居然真的完全了解他,要换气的地方都卡的严丝合缝,在他的配合下,比在录音棚里过了几次的效果还要好。

渐渐的,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不少在附近的粉丝蜂拥而至。都默契地没有喊出林暮声的名字,只是静静地听他的现场,感受独一无二的演唱。

[天哪,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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