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爱的,我,我这身,靓不靓啊?”
在黄大仙区的家中。
苏阿细依靠着门扉,身上一套紫红色的旗袍。
前身是刚买的珠宝,以及好不容易挤出来的马里亚纳大海沟。
凌云正在吃早餐呢。
放下报纸扫了一眼,随后淡淡否认道:
“教你个事,我这人呢很小气,不喜欢自己马子在外面露太多,你去遮一遮吧!”
面对凌云的否定。
苏阿细非但没有半分不爽,反而是及其乖巧地点点头。
嘴里更是讨好道:“亲爱的,我,我知道了,我很乖的,我,我现在就去换!”
语气谄媚到了极致。
这些天来。
苏阿细简直感觉自己来到了人间天堂。
白天。
小弟们的一声声大嫂,那些小贱人们羡慕又嫉妒的眼神,还有每天都会有的购物行为。
让她的虚荣心完全爆炸。
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晚上。
被系统改造,拥有强悍体魄的凌云,更是在另外一个战场上,完全开发出了
让她完全成为了凌云的形状。
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日日夜夜,夜夜日日。
不过是一周左右的事件,苏阿细的脑中已经完全被凌云给占据,完全容不下其他事务了。
现在的凌云对苏阿细来说。
就像是猫薄荷对猫来说一般致命。
只要是出现在视线范围内,她就情不自禁地想要待在凌云身边。
哪怕是闻着他的气息,注视着他的背景也好。
有时候看着看着。
在荷尔蒙的作用下,还会自己求着凌云在附近找个隐秘处。
欺负她、蹂躏她!
“饱了!”
凌云放下报纸。
有钱就是好,自己喜欢吃的早点都可以买来,每种吃一点就已经很饱了。
走进卧室。
看见那白花花、正在换衣服了背影。
凌云又是一阵忙碌,直到神清气爽之后,这才搂着换好衣服的苏阿细走出了房门。
来到酒楼。
手下已经将这里都布置的差不多了,处处张灯结彩、红气铺面。
帮派名称,凌云取了和建元三个字。
其中和字自然代表的是他自称为是洪门传承,讲究的是以和为贵。
至于建元二字。
这是始皇帝登基第一年的年号,自然也是代表着凌云藏在心底的野心。
今天这建帮仪式不仅仅是有自己人。
他还请了很多人来见礼。
首先被凌云邀请的,就是最近跟他合作密切的联合邦。
虽然才一个多月时间。
但是送出去的小车,已经高达八十多辆了,就算跟走私、联合邦两家一起分。
每家也都有五百多万的收益。
他们也是来得最早的客人。
“恭喜凌老板,以后我们还要多多合作,一起发大财啊!”
吉米仔西装笔挺,完全一副生意人的模样。
在他身后。
飞机、师爷苏带着十来位小弟亦步亦趋地跟着。
联合邦内。
不服从吉米仔的人都被干掉了。
就连飞机这个死脑筋,在吉米仔给了他几十小弟喊他大哥后,也都死心塌地跟着他。
“吉米!!!”
看见他凌云顿时开心了。
“正好想要找你呢~我其实还有很多生意点子,想要跟你一起商量呢!”
凌云在吉米仔耳边低声叙说起来。
在这个年代。
除了汽车以外,还有洋烟洋酒,那也是暴利的大热门选手啊。
烟酒开路,筷子搭桥。
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来着。
还有各种家电,国美黄老板就是这么发家的!
当年,吉米仔杀人喂狗、一举成为联合邦龙头后,也彻底放弃了完全洗底(洗白)的想法。
这活他现在也干。
不过他只干责任不那么重的岸上运输、发卖之类的事情。
海上的路线。
之前都是那帮蛇头在负责了,不过凌云已经决定要自己干了。
钱干嘛要平白无故给别人?
这对于拥有西贡,以及悍不畏死分身的凌云来说,拿下那些蛇头根本不在话下。
倒是吉米仔在内地的门路不可或缺。
“早就听说云哥你神通广大,那我就静候您的佳音了!”
吉米仔面色微喜。
他其实是不太喜欢跟矮骡子们打交道的。
因为在他眼里,这些矮骡子除了打打杀杀收规费外,根本没有任何生意头脑。
但凌云就不通了。
之前卖车的想法就非常不错,令他十分惊喜。
现在还能关注到内陆的烟酒习俗,说起来还头头是道的,简直比他这个,有一半时间都在大陆的人还要熟悉。
见微知著。
吉米仔明白,凌云是矮骡子里面极其罕见的,具有生意头脑跟远见的存在。
这是他最警惕、但却也最想合作的对象。
时间还早。
两人一起交谈了许久关于生意的话题,聊得十分投机。
直到门口有人唱喏:
“洪兴大佬B,协,大天二到访!”
吉米仔立即止住了话头,只是幽幽说了一句:“那我就等凌老板的好消息了!”
生意两人已经聊得差不多了。
现在就等凌云拿下蛇头的路线,两人就立即可以大展拳脚。
“好,有空再详谈!”
凌云起身理了理衣服,朝着门口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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