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之美来源于它景色的差异性:一半是海水一半是沙漠,她的独特还在于它的富有,用“富可敌国”一词来形容这里还显得苍白无力。有人说她是“中东小香港”,从一个昔日的小渔村和打捞珍珠的小码头,一眨眼成为世界上展最快的城市;有人说它是一个用钱砌出来的城市,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奢华的星级酒店、豪华的购物中心……让人以为置身纽约。
就像山东人闯关东,迪拜城中8o%是外国人,他们背井离乡到还是沙漠之城的迪拜打拼事业,现在工作在各个行业,犹如一个联合国。
虽然这儿的中国商人只占少部分,但却占有一定的主导地位。叶修谨就是其中之一,他亲眼见证迪拜从沙漠之城变城今天这般面貌——缤纷、富有和时尚,称为世界最繁华的城中城。
而他在这的资产也由原先的一个小荒岛变成现在的三个度假村、三条商业街、两栋商业楼以及房产、别墅数套。
这次趁暑假带叶末来此,一来,探望在此休养的米烨伟。二来,有些事也该让她知道了。
案子结束后,米烨伟就被送到这儿修养了。原来认定最多撑不过一年的老爷子居然奇迹般地好了起来,不仅精神头比先前好了,而且还能下地溜上几圈。叶修谨说,这是叶末的功劳,亲人的关心比任何药物都来得有用。
叶末嘴角动动,没说什么?
她对米烨伟并没有太深的感情,本来嘛她就是那种蛇性之人,血冷情淡,若非有那层血缘的维持着,米家亲人,于她而言不过是路人甲、乙、丙、丁。
这点,他爹米芾,跟她不能比。
米芾心狠,却对外,不对内。米芾心硬,对仇,不对友。
别人对他好,他虽然表面上不在意,可心里还是非常感动的,并且尽一切能力偿还的,要不也不会将名下所有财产都赠送给叶修谨,还包括他唯一的血脉。
当然,他同时也是冷血无情的,不然也不会放任自己变态、堕落、毁灭——让亲人伤心、伤肺、伤肝。
所以,归根结底,叶末跟他爹,都是冷情之人,只不过冷的方式不一样,一个用伤害自己的方式报复亲人,一个用伤害他人的方式开怀自己。
要说没心没肺,叶末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他爹至少会后悔、会抱歉、会懦弱、会内疚。而她,更擅长调整自己的心态和状态,不会太纠结于过去的痛楚。
说的折了,她比他爹多了一份淡然、悟性和禅性。
这话,是叶修谨说的。
望着面前的一沓不薄的房产、证券、股票、银行存款等文件和裴扬的两亿美金私藏,叶末托着下巴,歪头问,“所以,我现在是富婆喽?”面色淡然,语气平淡,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可以这么说,至少在国内,你已经算是非常有钱的有钱人”叶修谨将摊在床上的文件收起,放到保险箱中,“不过,我是你的监护人,这些东西先由我替你保管,你的生活费、学费、日常开销,还是我负责,等你满十八岁之后,才有处置这些的权利。”
从皮夹中抽出一张名片,“这是我帮你找的国际理财师,若你想查账的话,可以找他。”
米芾临死前将自己名下所有财产都赠予叶修谨,而今,叶修谨又以同样的方式,将已经升值百倍甚至更多的财产以赠予的方式过户到了叶末的名下。
而他名下的财产,他也会在特定的时间以同等方式赠予她。
他们这样其实在钻法律漏洞,因为这样可以省下一大笔税。
“不用,我不爱管这些,你看着办吧。”摇头,叶末看都没看那名片一眼。
叶修谨没说什以把名片塞回钱包,又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卡,“这张卡你拿着防身用,密码是你的生日。”
“我不缺钱,”嘟嘟嘴,跪进向他爬来,“我只想你能经常陪在我身边,或者,我留下来陪你也成?好不好?”抱着他的腰,仰头撒娇,“我们有这么多钱了,天天吸毒都够了。”
“我也跟爷爷提说让转学去英国读高中,可爷爷舍不得你,就是不放手。”将卡放进她的小包里,空下来的手揉了揉她的心,叶修谨无奈的笑着,眼神里的感情很复杂,复杂的让叶末也猜不透到底包含的是什以意思。
“那你跟我回国好不好,你答应说要回国的。”手掌舒适的温热,让她舒服的轻叹,捉着他的手覆在自己脸颊上,轻轻地摩挲着。
“乖乖,再等等好吗?等我将这边的事情处理完后,就回去陪你们。”叶修谨愣住了,望着一脸渴求的叶末,半晌,才又低沉而悠扬的声音说。
“又是这话,去年你就是这么说,结果一年了,还没理顺。”眉头皱起,烦躁的低吼着。
大力地甩手,用力的蹬腿。
结果,怒极生悲了,不知是被气的,还是怎么的,小腹突然疼的厉害,像刀绞般。
捂着肚子,埋进软床里,甚至,有打滚的迹象。
“宝宝,怎么了?”叶修谨将她捞起抱在怀中,急急的问。
“肚子疼!”小脸皱作一团,方团急盛的语气虚软无力。
“怎么突然就肚子疼了呢?”突然像想起什么般,叶修谨捏着她的下巴问:“宝宝,你月事是几号?”
叶末被他这么一提醒,一愣一傻间,小声说:“好像就是这几天。”
然后,叶修谨就见她格子的全棉睡裤上,一道刺目的鲜红,老脸也顶不住了,红了起来。
这下白痴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叶末“啊”的一声跳下床朝卫生间走去,随着‘膨’的一起巨响,叶修谨一脸苦笑。
这还不算最尴尬的,因为,
“爸爸,小翅膀在箱子里。”叶末在厕所里嚷嚷着。
叶修谨摇头,这小东西指使起人来还真不含糊,幸好她有带,否则还要下去买。
她这样自然是没法亲自去的,那么,只能自己去了,很难想象那种场景。
叶末倒是无所谓,没觉得这有啥丢人的。
哎,这没皮没脸的人儿除了天生外,还有后天的培养,赵惜文就经常干这种事,而且牌子、型号比她本人还清楚。
习惯成自然,日子长了,她也没啥不好意思的。
叶修谨红着脸打开她的箱子,看见两包小翅膀,拿起来扫了一眼,扔下写着夜用加长型的,将另一包拆开,取出一片,透过卫生间门的缝隙递了过去,同递进去的,还有一套新的睡衣和内衣裤。
叶末冲了下身子出来后,他爹已经换了新床单,连同她换下的衣服一起扔起了垃圾桶,虽然这段时间两人的衣服都是他洗,但不包括这样的贴身衣物。
用手背试试她额上的温度,叶修谨皱起眉头,说,“上床上躺会。”
接下来,叶末悲剧了,感冒低烧外加大姨妈到访,她哪也去不了,只能在床上躺着。
厨房里,一个褐色的有些年头的陶罐搁在煤气炉上,下面蓝盈盈的火苗燃的正旺。
旁边,围着碎花围裙的叶修谨正有条不紊的切着姜片,熟练的动作,精湛的刀工,从容的手法,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熟练工。
白色的休闲衬衣,米色的休闲西裤,很休闲的家居装扮,可在细节上却透着它不平淡的优越。虽然这身衣着和气质跟厨房很不搭,可看起来又那般的和谐。
叶末倚在门上看着这一切,眼眸里韵着一层淡淡的水雾,看着他手中的姜片,顿时流露出一丝复杂的情绪,似感动又似在伤怀。
她自小底子不好,身子一亏就低烧,这烧来的急,吃什么药都不管用,只有喝姜片红糖水逼出热汗,才能好。
不然,烧成肺炎,也退不掉。
感动,是因为他记得自己经期一定要喝姜片红糖茶。
伤怀,是因为害怕有一天他为别人洗手做羹汤。
看着他将姜片放到罐子里,盖上盖子,用毛巾擦了下手,然后转身,“怎么下床了?小心吹乱风,低烧变高烧。”看向她的眼眸剔透,散着清澈水润的光彩,苍白的肌肤精致的五官,俊逸邪魅,微泛淡红的唇,俊逸又清媚的面容,有着一种奇异的魅力,优雅、从容、淡定、华丽、璀璨——
举手投足间都散着属于贵族的高贵气质。
小时候,她不懂贵族气质是什么?只是觉得他的一切一切都那么完美,让她着迷。
后来,她长大了,在他的引导下读了不少安德博尔孔斯基,那个列夫笔下说一口美丽法语的公爵,那个贵族的代表人物之一。
而他,绝对比安德博尔斯基要好看的多的多。
“又想什么呢?”走过来,捏了下她的鼻尖,将她围在怀中,黑色的眼眸闪过一丝心疼,“肚子还疼不疼?”
“疼,涨涨的,难受极了。”围上他的腰,依偎在他怀中,拿起他的手放到自己的小腹上,撒娇地说:“爸爸,你给我揉揉。”
“等等。”转身将身后的火拧到最小,又用香皂、温水洗了下手,擦净后,抱起她朝卧室走去,“睡到床上,我给你揉揉。”
“恩。”叶末点头,嘴角勾着小心思得逞的弧度。
两人上了床,叶修谨侧着身子坐在床榻上,手伸到被窝,隔着睡衣在她小腹的位置轻轻地揉着,“好点吗?”
“爸爸,你的手可以伸进衣服里揉,那样能更快地将淤血化开,我会更舒服。”
说着,擅自捉着肚子上的大手,朝自己睡衣里探。因为是上下分体式睡衣,所以很容易就进去了。
手上的温度透过皮肤,穿越皮下组织渗进体内。叶末顿时觉得从丹田升起一股温热流向全身,舒服的她想时间就此停止。
慢慢地歪进他怀里,手怀上他的腰,汲取着他身上跟她一脉同根的香气,“爸爸,你知道什么样的男人最有魅力吗?”
“什么样的?”他低语。
“大叔,成熟有魅力的大叔!就像美剧中胡子拉碴的豪斯医生,幽梦里的费云帆,包青天里的八贤王,还珠格格里的乾隆帝,铁齿铜牙里的纪晓岚、十三爷,岁月没让他们沾染一点点市侩俗气,却给他们增加的只是风情万种的眼角笑纹——”愣了愣,柔声说:“你算不上大叔,却比他们看起来更显阅历、风度、贵气,更有魅力。”
“所以呢?”声音轻柔,低头望着她的眼眸比以往更加的深黝、深沉,却更温柔,充满盅惑和引诱。
“所以,我不想从对你的迷恋中醒来。”用双手紧紧的搂住他的脖子,紧紧的箍着,依偎着他,在他耳边悲切的低声呤着,“是谁把心里相思,种成红豆?待我来辗豆成尘,看还有相思没有?是谁把空中明月,捻得如勾?待我来捕勾作镜,看永久团圆能否?”
《小团圆》和《半生缘》她是连在一起看完的。
这两本书的创作时间,恰是张爱玲写作长篇小说的开端与终结。由此,可以察觉两本书之间存在着的一种极其强烈的对比反差。《半生缘》是由一份很惨淡的情绪在控制着。分分合合,不过是稍纵即逝的概念。而《小团圆》不同,虽然它写的是22岁到3o岁之间的故事,但此书就像张爱玲带领着读者走过一条纤细的钢索,身旁风景不再引人入胜,更多的是对于生命把捉的小心翼翼。
叶末喜欢《半生缘》里的沈生均,他对待爱情的懦弱及逃避,使她无法看懂他的人物定性,曾试图探究沈世均的内心,但只要稍稍得到一点浅淡的印记,则会立刻被之后的文字推翻。但是我不相信《小团圆》里,九莉对待爱情能够如此淡漠处之。她是一个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骨子里有种莫名的坚韧。所以当她面对自己深爱的男子之时,她如何能够做到不去尽力争取,最终选择放弃?这是矛盾的地方。
叶修谨于她,也是这般!
她说那么一大串话,最终只是想表明自己的心迹,为了不让他再次逃离,她只能选择委婉的说辞,她知道,他懂!
这段时间,她总是做梦,算不上噩梦,更称不上是美梦。
更像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梦中,她又回到六岁那年,她捧着馒头许下了三个愿望:有爹,有家,有肉吃。
男人站在她对面,温柔的抚摸她的头,对她说:丫头,跟我回家,我给你当爹好不好!
唇角的微笑清淡而温各,给她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他的声音略微低沉,带着一种淡淡的韵味,淡如轻烟。
他的眼神恬淡而安适,像灵山秀水间沉静的温玉,温润如月光!
他清俊的面容温文谦和,眉宇间笼罩着柔和的光晕。
那时的她还没有上学,语言极其匮乏,不晓得该用怎样的词语去形容他的音容、面貌。
她不知道西方对这类人有一种称谓,叫:白马王子!
却知道,他就是水仙儿姐姐口中的美男子,像天神一般的美男子。
只觉得他那样的长相和气度非常迷人,就像古董店里的上好暖玉,青润的色泽泛着淡淡的温暖光华,想要伸手去感受那份美好。
想要靠近,想要据为己有。
于是,她毫不含糊的点了头。
那一点头,便注定一生的纠缠和相望,那一刻,她凉薄的小心脏里,就烙上了一个人名一个身影。
虽然明知不可为,她还是想试试。
梦中,她在佛前忏悔,她说:佛祖,我有罪。
佛说:一切有为法,尽是因缘合和,缘起时起,缘尽还无,不外如是。
她说:请佛祖责罚。
佛说:你已自罚,情根深种,夜夜锥心,若不能除,便是刻骨之痛,若能除,你便得道。人世间,最伤人者莫过于情仇……
她问:佛祖,什么是天意。
佛说:天意不可违,是冥冥之中注定的后来。
她问:如何知天意。
佛说:天意不可知,众生皆在天意之中。
她笑:那么,爱上他是天意,还是注定?
佛无语。
姜片红糖水熬好了,叶修谨伺候她喝了两碗,“睡会,乖乖?睡醒之后,就什么都不能了!”帮她盖好被子,掖好被角,打来一盆温水,用毛巾帮她擦拭额上的汗珠。
“爸爸,你别走。”在他转身想去换条毛巾时,叶末抓住他的手臂,带着哭腔,娇滴滴地央求着。
喝过姜糖水的叶末,红润的小脸(烧的)红若血染,身子像是有一团团火向外冒,整个人显得越的娇弱不堪。
一边用温热的毛巾帮她擦拭额上的汗,叶修谨轻拍着她的脸颊,“乖乖。我不走,我去湿下毛巾。”
“不许,不许,我要你抱着我睡。”生病的叶末像小孩子般哭闹着,扭着身子叫嚷着,两条白皙粉嫩却灸热无比的手臂像藤蔓似的一把缠上他的脖子。双眸楚楚可怜,可怜巴巴,含情脉脉地望着他。
叶修谨很多看没看到这样的叶末,直绞他的心肝脾肺肾,心下疼的跟什么似的,哪管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七岁不同席’,只想如她的意,让她心里舒服,安心养病。
“好,我抱着你睡。”掀开被子,躺进被窝里,将怀中这个娇娇糯糯的小家伙搂进怀中,圈在脖子上的手臂也拉了下来。
叶末顺势圈上他的腰,头埋进他的颈窝里,贪婪地闻着熟悉的香气,喟叹着:“真好,爸爸,有你在,真好。”
“乖乖睡吧。”将她揽在怀中,像小时候哄闹觉的她一般,轻轻拍打着她的背。
望着怀中,因烧而异常孱弱的娇娃娃:红润润的脸庞,柔柔细细的肌肤,双眉修长如画,双眸闪烁如墨。小小的鼻梁下有张小小的嘴,嘴唇粉粉的嫩嫩的,因为不舒服,眉头蹙起,小嘴嘟着,整个面庞细致清丽,如此脱俗,不带一丝一毫人间烟火味。
娃娃短因逼出的汗而湿润,贴着脸颊,越显得她的脸精致异常,棉质的睡衣贴在她的身上,勾勒着她的身条曲线,属于她的柔软自手心传来,不用看也知道该得怎样的窈窕多姿。
浓郁的姜汤味弥漫在空气中,却盖不住她际衣襟上的幽香。
用手背拭去她脸上的泪痕,再看她时,她阖着眼睛,长睫毛细细密密的垂着,似乎睡着了。他垂目,仔细的、深深的凝视她的睡颜,心中掠过一阵痛楚,不由自主的,他伸出手去,将她更紧地揽在怀中,头轻俯在她的耳边,低声喃语,“小东西,我该拿你怎么办?”
静默片刻,听着她那并不均匀的呼吸声,鬼使神差的俯下头去,在她的额上,轻轻的印上一吻。
听见她嘴里喃喃呓语:“爸爸,别不要我。”然后沉沉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