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人跟我说:“你以后要把我们几个人的故事写下来。”彼时的我没有任何犹豫,一句“好啊”回答得利落干脆。
直到现在,当时的场景仍然历历在目,就好像那不过是昨天的事情。
那是初三的某一天中午放了学,离校的大潮已经散了,校园里又恢复了它本来的宁静。
我和晓玲还有芹菜雷梦四个人一起往外走。快到学校大门口时,只听见芹菜大声对雷梦说了一句:”那你怎么知道人家晓玲就不用呢?!”
我当时是挨着晓玲走在最边上,一个人正神游天外中,完全没听她俩前面说了什么。
这时,身旁的晓玲扭头对我叹了口气,郁郁的说:“哎,我不知道她俩为什么每次都要因为我吵起来。”我第一次听她这样说,又不知前因后果,所以没有说话。
四个人走着走着,等到快分路的时候,芹菜突然对我说:“世兰,你以后一定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
我当时心里还有点小诧异,心说她怎么走着走着突然提起这个?另外她怎么会想到要把我们的友谊用文字记录下来的?
你别说,这还真是一个有创意的点子呢……不过眼看四个人马上就要分路了,我没来得及细问,只是爽快的答应了。
人这一生,时光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亦不能复刻,尤其是宝贵的青春岁月。
但是我们永远避免不了当时只道是寻常。
就如同她与我说这句话的那天一样,风轻云淡,无疑是很普通的一天。
可是这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再也不会有了。
这会儿回想起来我心中又有了一点疑惑,她为什么会想到让我写呢?
在我们那一群人里面,我的文笔很一般,语文也不是最好的,成绩就更谈不上了。
这岂不是很奇怪?!奈何我现在不能去问这个问题。
因为时光荏苒,白驹过隙间,一晃二十年都已经过了,我这儿还没开始动笔呢!
2016年几个老友在她家小聚的时候,她还记着这事儿,说我当年答应过她的事情却没有做到。
我现在已经忘记是怎么回答她的了,但想来无非就是那几个理由。不会写小说啊,记不清了啊,没契机开始啊等等,总不过就是这几个。
但是今天,我想,此刻,现在,正是最好的时机。
记录自己的生活经历,有像艺伎回忆录这样的影视作品,现实生活中也有林林总总的各类传记。
在动笔之前,我一直在思索我到底应该怎么写,我这种写法到底行不行。
因为我说过了,我的文笔很一般,既没有天赋,后天也不勤奋,所以对文学不说一窍不通吧,但也是名副其实的门外汉。
除非,我是说除非,如果你说看小说也算钻研文学的一种方式的话,那我一定举双手双脚赞成!
因为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那我完全能算得上刻苦钻研了!
并且,由于从小学就开始跟着隔壁表叔看金古梁的武侠小说,导致我早早地光荣近视了。
这上课看不见吧,听得还可认真。
至于听懂没听懂,那就只有天知道了……
谁让我从小就是个遵守课堂纪律的好孩子。
这些天,到底应该怎么写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没想到刚才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法国作家杜拉斯的自传小说《情人》。
那一刻,我有种茅塞顿开的感觉。
对!我想象中的写法就是她这种——自传小说!
我仿佛在一刹那看到了希望的光!心里充满了喜悦。
看,我就是这样一个容易满足的人,所以才会每天都那么开心。
有人说:“生活里有许多感悟,忘记是变相的背叛。”但是放到现实生活中时,人脑又怎么可能什么都记得!
弗洛伊德曾提出“婴儿遗忘症”的假说。
这个假说表明人脑在成年以后很难记清六岁以前的事情。因为那段时间大脑在快速发育,它会在后面的时光里选择慢慢遗忘那些不太重要的记忆。
所以很多人六岁之前的记忆是相当模糊的。
我很庆幸我现在能开始动笔,趁着这会儿还能记得一些事情,把这些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时光记录下来。
说真的,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写东西,(而且还是在两个好友的多次催促与要求下)毕竟是第一次吃螃蟹的小白,说不惶恐那是骗人的。
新手报到,大家多多关照!
文笔不好的地方还望大家海涵。
(咳咳,请收下我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微笑。)
我已经准备好开始讲述我的青春故事,讲述青葱岁月里那些不能宣之于口的暗恋,那些情窦初开的欢喜与忧伤。
那么,请问,你准备好听我的故事了吗?
由于是自传小说,所以会从我小时候写起,会非常慢热,希望你能有耐心看下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