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熠赵云溪半枕江南雪

沈熠赵云溪半枕江南雪

第6章 生日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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芸儿见状,立马眼神示意莲儿一同去车厢外面坐着。莲儿也马上会意,急忙跟上。车厢内顿时只剩下沈熠兄妹俩。

“煖妹妹……”沈熠率先开口,却不知怎么说下去。

“三哥……”内向的沈煖也僵住了。

好在沈熠反应敏捷,立马转换话题,自顾自地说道:“我加冠那天,不小心摔伤了脑袋,醒来时你和娘一同来看我。那时候我就想着跟你好好道个歉,毕竟以前那么对你……”

沈煖闻言,低声道:“这都是我应该做的。我自小便没了母亲,这些年来,是娘把我养的,所以……”

沈熠自然明白后面的话,于是郑重其事地说道:“煖妹妹,记住了,不管是爹娘,还是大哥、二哥和我,在我们心里,你就是我们沈家的嫡女。因此,你千万不要因为不是娘亲生的就感到自卑,就处处忍让,这样只会让别人得寸进尺。以后不管是谁,只要是有人欺负你,你就跟他争;要是争不过,你就告诉三哥,三哥给你出头;就算三哥解决不了,不还有父亲和两个哥哥嘛。你要告诉所有人,我们沈家的女儿可不是谁都能欺负的!”

听到这番话,沈煖突然红了眼睛。这个小时候总喜欢欺负她的三哥,生平第一次跟她说这种贴心的话。过了许久,沈煖终于开口:“谢谢三哥!”

“我们是兄妹,不必说这种见外的话。”沈熠揉了揉沈煖的头发,转而说道,“对了,上个月欺负你的那个疯女人,已经没机会再在你面前耀武扬威了。你要是被我欺负了,那是我们兄妹间的事,三哥给你磕头赔罪都可以;可要是外人敢欺负你,那可就怪不得三哥心狠手辣了!”

沈煖一脸呆滞地看着沈熠,有些担忧地问道:“三哥,不会给你惹麻烦吧?”

沈熠信心满满地说道:“不会,没人知道是我;更何况,我给她下的药,这世上没人能解得了。”

即便如此,一想起十天前发生的事,沈熠还是恨得牙痒痒。

那天,沈煖受邀去参加茶会,席间,众人纷纷提议作诗以庆。沈煖本就有“京都小才女”之称,再加上名师指点,理所当然地拔得了头筹。不想却引起了户部尚书的女儿王婧的嫉妒,当场就“发疯”了,说什么“即便沈煖的诗作得再好,也不过是个庶出的女儿,怎能比得上她”。沈煖本就因为自己庶出的身份而自卑,再加上这王婧有一个当皇妃的姑姑,向来跋扈惯了,没人敢招惹,只好忍气吞声,落寞地回了侯府,恰巧被“养病”的沈熠瞧见,于是派阿财去打听,这才得知了前因后果。

沈熠本就想找个机会跟沈煖好好道个歉,以便消除原来的沈熠给沈煖留下的不好的印象,再加上得知了此事,心里很是生气,准备给这王婧来个狠的。他自从魂穿之后,脑海中除了自己前世和原本的沈熠的记忆外,又多了一些来历不明的记忆,其中就有一味毒药的配方,于是吩咐阿财去买了一大堆的药材,照着脑海中记忆配了出来。

做完这些,沈熠又偷偷地找到护院总管郑先生,把沈煖受欺负的事说了一遍,随后将这毒药递给郑先生,让他盯着王婧的动向,找机会将这药放在王婧的茶水中。按照这药的毒性,只要王婧喝了茶,三天之内必定瘫痪,且查不出任何原因。

郑先生本是江湖游侠,一身武艺深不可测,但在一次与人搏命时遭人暗算,受了重伤,幸得老镇国公沈桐搭救,后来为报救命之恩,便做了沈桐的贴身护卫。二十多年前东境大战时,郑先生曾一人独闯敌营,暗杀了敌军三任主将,立下了赫赫战功。后来沈桐谢世,他便隐姓埋名,做了沈府的护院总管。因此,给王婧下药这事于他而言,简直是小菜一碟。

没过几天,王婧就瘫了。不知缘由的王尚书延请了京都诸多名医,甚至还有宫里的太医,都没有诊出个结果,最终只当是“天妒红颜”,听天由命了。而这些对于此时“心满意足”的沈熠而言,都已经不重要了!

不多时,马车已经到了凌王府门口。明月郡主的贴身丫鬟彩云早就在门口等着了,见到沈府的马车到来,急忙迎了上来。

芸儿和莲儿率先下车,沈熠紧跟其后。

“小心点!”沈熠小心地扶着沈煖,仿佛他才是伺候沈煖的人,把一旁的莲儿看得一愣一愣的。

“嗯。”沈煖的脸上满是笑容。

“沈小姐,我家郡主命奴婢在此恭候多时了,请随奴婢入府!”见沈煖下了马车,彩云忙走上前施礼道。

“有劳彩云姑娘了!”沈煖点头道,转身对莲儿道:“莲儿,将我给郡主带的礼物拿下来!”

“是,小姐!”身后的莲儿答道。

“煖妹妹,你在这儿好好玩儿,我和芸儿到处转转,晚上来接你!”沈熠摸了摸沈煖的后脑勺,微笑道。

“知道了,三哥!那我就进去了!”沈煖乖巧地答道。

“嗯,去吧!”沈熠挥挥手,目送沈煖进了王府,这才带着芸儿去了闹市。

这是沈熠魂穿之后第一次出门,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古代的闹市,因此对所有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感到好奇。这家店看看,那家店逛逛,才走完一条街,肚子就已经吃撑了。

“少爷,奴婢实在吃不了了!”芸儿哭丧着脸说道。

“嗝……”沈熠打了一个饱嗝,表示赞同,他这会儿急需消消食,“走,我们听评书去!”

两人走进一家距离最近的茶馆,选了一间位置极佳的包厢,又吩咐茶博士来一壶好茶,这才悠哉悠哉地坐下听评书。

台上的说书先生这会儿正在讲老镇国公沈桐以一万骑兵平定东云国七万敌军的事,沈熠听得兴致勃勃,对自己的这个便宜爷爷深感钦佩,忍不住打赏了一百两银票。这让茶馆众人为之一惊,毕竟在这种地方,消费满二十两的人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更何况一百两。茶馆老板立马笑眯眯地叩响了沈熠所在的房门,想见见这位出手阔绰的主儿。

“少爷,茶馆老板求见!”芸儿向沈熠说明了茶馆老板的来意。

“让他进来吧!”沈熠喝了一口所谓的“好茶”,很是不爽,他觉得自己上了个大当,这茶也太难喝了。

“小的刘安民,是这家茶馆的老板,见过这位公子!不知这位公子怎么称呼?”刘老板躬身道。

沈熠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一脸不爽地看着刘老板,说道:“刘老板是吧?你家的茶也太咸了,这也能叫好茶?”

刘老板闻言,也是摸不着头脑,这年轻公子明明上一刻还打赏了那么多钱,下一刻怎么就变脸了,只好苦笑道:“请公子见谅……”

沈熠摆摆手:“算了,今天就到这儿吧!芸儿,我们走!”说罢,转身下楼,带着芸儿走了出去。

自从沈熠来到盛朝之后,喝的茶都很咸。主要是因为这个时代的茶都是蒸青团茶,人们饮茶时会在其中放一些盐,有时候也会在茶水中放入葱、姜、花椒、大枣、桂皮、橘子皮、薄荷叶等料物,谓之“茶羮”。但这种喝法让喝惯了炒茶的沈熠很难受,他很想在这个时代发展炒茶。

这个念头一起,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炒茶法”的具体步骤,这让沈熠又喜又惊,喜的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惊的是他发现自己魂穿后的“金手指”真是好用,只要有某个念头,脑海中就会出现对应的做法。这让他忍不住大笑起来。

“少爷,您想到什么高兴的事来了,笑得这么开心。”芸儿好奇地问道。

“哈哈哈,少爷我要发财了!”沈熠内心狂喜,直接抱起芸儿,转起圈来。

不明就里的芸儿突然被沈熠这一下吓得大叫起来,街上众人都忍不住回过头来看,这让本就害羞的芸儿更加羞臊,一张脸红得跟熟透了的苹果似的。

“少爷……”芸儿低声道。

回过神来的沈熠将芸儿放了下来,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不好意思地说道:“有点太激动,一时间忘了!”随即抓起芸儿的手,“走,少爷带你买衣服去!”

两人很快来到了京都极具盛名的女子成衣铺——百衣阁。芸儿一开始并不愿意来,但拗不过沈熠,再加上沈熠准备给沈老夫人和沈煖也买两件,很需要芸儿当参谋,这才同意进来。

前世的沈熠根本没机会去女装店。魂穿之后,凭着自己富家少爷的身份,这才充作大尾巴狼,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古代的女装店。

一进铺子,沈熠就被花花绿绿的衣服迷了眼。一时间竟然辨不清方向,幸好有侍者过来解围。

“这位公子,您是要为这位姑娘买成衣吗?”侍者热情地问道。

沈熠点点头:“嗯,给我的乖丫头买两件新衣服,还想为家母和舍妹再买两件。”

侍者闻言,忙招呼另一名侍者带着芸儿去挑衣服,而她则带着沈熠去后堂休息。

沈熠在路上已经听芸儿说过,这百衣阁的服务很是周到。若是女客人独自来,便由客人随意挑选;若是有男客人陪同,便请男客人去后堂休息等候,让女客人在店内选购。沈熠也明白这样做的目的,于是也不多话,吩咐芸儿好好挑选,这才跟着侍者甲去了后堂。

半个时辰后,芸儿捧着几件成衣来到后堂,表示已经选好了。沈熠早就等不及了,急忙让芸儿打开。

芸儿给沈老夫人选了五件绸衣,又给沈煖选了三件绸衣,然后给自己选了一件棉衣。但沈熠表示不满意,叫来侍者,让给芸儿重新挑两件绸衣,又把棉衣给退了,这才心满意足地付了款,让侍者将成衣送到侯府,而他自己则带着芸儿继续晃悠。

在盛朝,下人本是没有资格穿绸衣的,家境稍好的,会给自家下人穿棉衣;家境一般的,则会给自家下人穿麻衣。但沈熠不在乎这些,他觉得芸儿作为自己的贴身丫鬟,吃穿用度也必须是最好的,只要不触犯皇家忌讳,管其他人干什么。

转眼间,已经申时末了,沈熠带着芸儿再次来到凌王府门前,马车已经等候多时了。

不多时,只见一众人从凌王府走了出来,为首的是一名身着金色长衫的年轻女子,旁边正是沈煖,身后跟着一众丫鬟,包括莲儿和彩云。

眼尖的沈煖早已瞧见在门口等待的沈熠,满脸笑意地朝沈熠走来,并向沈熠介绍身边的年轻女子:“三哥,这位是明月郡主!”

沈熠面色平静地朝明月郡主拱手道:“在下沈熠,见过明月郡主!”

明月郡主带着审视的目光,盯着沈熠,像是想看出些什么来。她和沈煖乃是不可多得的闺中密友,自然知道以前的沈熠有多混蛋。但今天和沈煖一番交谈,得知沈熠与此前所听见的传闻大不相同,更加深了他的好奇心,这才坚持要求送沈煖出府,想好好看看沈熠。

沈熠被明月郡主盯得发毛,撇了撇嘴道:“郡主有何贵干?”

明月郡主这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失皇家礼数,忙开口道:“不敢,只是听煖儿提起她的三哥,心里好奇,这才想仔细瞧瞧是何方神圣!”

沈熠闻言一笑,满不在乎地说道:“倒是让郡主失望了!”转头便牵起沈煖的手,径直走向马车,留下明月郡主独自在风中凌乱。

沈熠现在最想做的事就是赶紧回家,把炒茶之法写出来,然后找一个合作伙伴,好好地赚它一笔。此外,他还要赶紧“写”书。毕竟之前在宫里答应过给人家带书的,可不能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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