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三十一章
帝国之完结篇
当陆石武率领因为陆新的爆发,而被刺激的嗷嗷直叫的精骑,再次发动悍勇冲锋的时候,远处的天空,有十多个流星火炮接二连三的炸响,代表着已经截断联军后路的牛角号,撕裂长空,海啸般的马蹄声激昂的战鼓声,从四面八方响起,仿佛滚雷,震颤天地。
“杀”
初升的太阳,让大地的血色变得浓稠无比,一道道刀光,璀璨如虹。
秋日的寒风,也在这瞬间,有了火山喷发的炙热。
各式各样的战旗,都在方圆五十多里的战场上舞动着,视野里,满是混乱不堪的双方战士,挥舞着兵器,野兽般的冲锋狂吼。
如果说,刚才的战斗,只是小规模的混乱绞杀,那么现在,这种混乱无序已经变成了波及整个战场的疯狂,飞扬的尘土,敝天遮日。
山坡上,李寿也急了,指挥他的大军,向陆恒所率的轻骑,发动了亡命攻击。
匈奴大王巴兰比惶然回顾,混乱的局势,让他明白过来,陆恒这是想要把他们全歼呢。
陆恒的排兵布阵,有一个极大的破绽,那就是太贪心,只要能够冲出包围,然后再利用匈奴铁骑的机动能力,从外线攻击敌人,就还有获得胜利的可能。
当然,如果冲不出去,大家都要死。
“杀”www.minixiaoshuow.com 米妮小说网
巴兰比举着弯刀,神经质般的张口吼叫道,就象是一只陷入绝境的狼,发出嘶声长嗥。
这场死伤人数达到十多万人,被后世称为北原血战的战斗,在进行了二个多时辰后,随着陆恒亲卫重骑兵的赶到,胜利的天平开始倾斜。
最终,匈奴大王巴兰比,在冲破三道拦截,以为终于可以逃出了生天的时候,正碰上了重骑兵的弩弓攒射,瞬间,他就被射成了一个刺猬,但也正因为浑身上下,都插满了箭矢,使他虽然人已死亡,但也可以屹立不倒,而无语的面对苍天,独眼中,似乎是在质问命运的不公,更含蕴着深深的遗憾和悲愤。
而李寿,则因为无法冲出包围,当手下兵卒消耗殆尽,陆恒纵马提刀,一脸杀戮快感,猫戏老鼠般向他逼近的时候,干脆利落的选择了自尽。
在用自己的宝剑,刺入心口的那个瞬间,他睚眦欲裂,冲着还有十多步远的陆恒狂笑道:“你以为你能杀死我么?你做梦吧!在这世上,除了我自己,是不可能有人杀死我的”
那语气中的骄傲,是做为一代枭雄的李寿,留在人世上的最后声音。
只要有反抗,便斩尽杀绝,到了平康六年,七十多万匈奴人,被陆恒斩杀的只剩下三十多万人了,而且,大部分都是老弱病残。
为了保全性命,近百名匈奴部落首领,赤着脚,**着上身,背负着荆条,从草原深处,三步一拜,五步一磕头的来到陆恒的中军大帐,祈求饶恕,他们表示,愿意永久的成为大齐帝国的臣民。
此刻的陆恒,在所有匈奴人的眼中,既是最可怕的恶魔,又是不可忤逆的神灵,卑微弱小的他们,根本就无法与之对抗。
陆恒把十二岁的陆啸找来,当着跪伏在地上众匈奴部落首领的面,告诉他们,陆啸是他的儿子,但同时,在陆啸的身上,也有着一半草原人的血脉,陆啸的母亲,就是当年草原上最美丽的女子——燕善部落的阿迪娜。
这话,让那些部落首领们又惊又喜,他们看着陆啸,就象是看见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至少有四五十名部落首领,都曾见过阿迪娜,至今还能津津乐道的说出,当年的阿迪娜,有着比百灵鸟更加清脆悦耳的歌声。
他们也都听到过,阿迪娜被陆恒劫持到了中原的传闻,此刻,看着陆啸那双海水般湛蓝的眼眸,他们瞬间便相信了陆恒的话语。
更主要的是,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陆恒完全没有骗他们的必要。
接着,陆恒跟陆啸说道:“我的儿子,是否饶恕这些残余的匈奴人,就要由你来决定了。”
那些部落首领们惊呆了,不明白陆恒为什么要把他们的命运,交给这个孩子来掌握。
陆啸也惊呆了,他小鸟扑腾着翅膀般的眨着眼睛,不明所以。
自从老爷子陆平死后,陆啸从六岁开始,就跟随在陆恒身边,学习武道韬略,北原血战时,年仅十二岁的他,更跟随尉迟疾率领的铁甲重骑,在最关键的时候加入战斗,不但亲眼目睹了杀戮,还挥刀斩杀了几名联军士卒,所以,他清楚的知道,血流成河,尸横盈野,是一个什么样的可怕概念。
难道真的有三十多万人的生死,将要由他一言决定?
而且,这三十多万人,还是他的母族?
这对于陆啸而言,就象是一座有万钧之重的飞来峰,当头压下。
只听陆恒继续说道:“我的儿子,你是否考虑过,你以后的道路?你的弟弟陆峰,现在已经是大齐帝国的皇帝了,大齐帝国经此一战,内忧外患皆平,至少在以后的三四十年里,都不会再有战争,你是否愿意一生默默无闻?老死病榻?是否愿意当一个忠心的臣子,佑护着你的弟弟,在朝堂上,与人勾心斗角?琐事缠身?再或者,每日里,醇酒美人,醉生梦死?”
这样的问题,对于十二岁的陆啸而言,实在是太过于深奥,他脑海一片混乱,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那么多,只是在隐隐约约之间,他又觉得,父亲所说的这几种生活方式,都不是他所希望的。
“现在,你还有另外一种选择!”
“那就是,去历经风险,去勇敢的面对生死,有可能率领千军万马,纵横驰骋,攻城掠地,建男儿之伟业,让你的属下因为你的名字而欢呼,让你的敌人因为你的声音而颤抖,让你的目光,永存在天地”
随着陆恒的话语,陆啸的眼睛越来越亮,升腾着兴奋的火焰,是的!是的!这才是他想要的生活呢,从小到大,他最喜欢听到的,就是父亲率兵打仗的故事,他在梦中都希望自己能够成为,向父亲那样强悍的人。
虽然陆啸没有回答,但他的神情,已经把他的答案写在了脸上。
陆恒用手掌,重重拍在了陆啸的肩膀上,陆啸退了七八步后,双腿一软,摔在了地毯上,但随即,他又站起身来,倔强走到陆恒面前,昂着头,挺直后背,准备迎接父亲的下一次击打。
似乎陆恒刚才的那记拍打,就象是煅铁的重锤,在让陆啸火花四溅的同时,越发显露精神。
陆恒满意的笑了笑,他指着那些,跪伏在地上,茫然的部落首领们说道:“匈奴和中原的仇恨,累积有数千年的长久,这期间,中原也曾出现过伟大的君王,让匈奴臣服,甘为邦属,但随着中原出现战乱衰落,匈奴就会再次叛乱,入侵中原,变为虎狼”
“所以,要想把仇恨完全消灭,我现在只相信两个方法,一个方法是斩尽杀绝,人都不存在了,有没有仇恨也就无所谓,还有一个方法就是放逐,放逐到一个永远都回不来的地方,比如,阿尔卑斯山之后”
听到这里,所有部落首领的脸都变了颜色,阿尔卑斯山,在草原西北方,号称无法逾越的神山,有常年不化的冰雪,而且,还有传闻说,在阿尔卑斯山之后,就是大食人的地盘。
让三十多万老弱病残的匈奴人去翻越阿尔卑斯山,跟让所有的人去集体自杀没有什么区别。
“威远王!王爷!你不能这样啊!”
有的匈奴首领,甚至都不管不顾的,这样喊叫了起来。
“你们不要求我,要求,你们就求我的儿子吧。”
听到这话,匈奴各部落的首领们,瞪着眼睛,一派茫然。
“因为我的儿子有草原人的血脉,所以,我给你们这个机会。”
陆恒宣布道:“据我所知,只要准备充分,选择好季节,阿尔卑斯山还是能够翻越的,只要我的儿子答应饶过你们的性命,并愿意当你们的大王,我就给你们五年的准备时间,同时,从现在的匈奴人中,抽选出三万名十一二岁的孩子,在这五年里,交给我的儿子亲自训练”
当天,在所有匈奴部落首领,异口同声的认可下,陆啸就成为了匈奴的新任大王,还被取了一个匈奴人的名字,叫阿克拉,从匈奴话的字面解释,就是上天之子的意思。
在效忠的歃血盟誓大会上,所有匈奴部落首领,都爬伏在地上,象羔羊一样,轮翻上来,舔着陆啸的小号马靴。
“巍巍山,莽莽原,
今日别离兮,何日能再见”
唱着苍凉悲壮的歌声,茫茫人流缓缓移动着,向远处的万丈雪峰走去,走向未知的命运。
此时,已是平康十一年七月,陆恒率领家人,为他的大儿子陆啸送行,关于匈奴民族的大迁徙,由此拉开序幕。
“孩儿,这就去了!”
在跟众位姨娘,还有已是皇帝的弟弟陆峰告别完后,陆啸最后走到自己的父亲身前,双膝跪地,重重叩首。
陆恒没有伸手去扶陆啸,任凭他在九拜之后,自己站起身来。
天空,是罕见的晴朗,纯净的仿佛是一面镜子,清晨的风,翻卷着衣袂,年已十八的陆啸看上去是如此的壮志激昂,意气风发。
虽然他的眼眸,有着面对离别的悲伤,但更多的是刚毅和果决。
千言万语,在这五年的时间里,早已说尽,昔日的小鹰,已经到了可以自己展翅飞翔的时候。
陆恒点了点头,看着自己的爱子,以一种毅然决然之姿,转身而去,再不回顾,渐渐溶入滚滚人流之中。
“巍巍山,莽莽原,
今日别离兮,何日能再见”
唯有那苍劲的歌声,弥漫天地,远处的雪峰,庄严温柔。
瞬间,陆恒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已经逝去的父亲陆平,从来都不肯为人送行的原因。
瞬间,陆恒品尝到了苍老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