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苏挽歌

沈北苏挽歌

第4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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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在夏国朝廷的历史当中。

内务府制度延续使用了二十几代,从夏国元皇开始出现内务府制度,朝廷所有大爵士一致选举,到后世的新任龙皇这里,算是一个终点吗

若以家国而论。

身为当朝公列的大爵士王汝阳,又是朝廷八爵之一。

其所在的公列部门,共有大爵士、大硕士、文献等文职人员三百多人。

以王汝阳为首,起草文书。

而王汝阳十分清楚沈北想要去做的事情。

这个事情很简单。

沈北想要推翻“内务府”制度,暂由军机处运营夏国。

但这在历史上从未有过先例。

自古都是军机处征战,内务府治国,这是朝廷的两大分段式管理。

夏国有三公。

第一公,为皇,掌天下

第二公,为王,掌劲军,打天下

第三公,相,内务府最高管理,又为十大长老之首。

在这个制度里,十大长老有权利弹劾包括龙皇在内的所有官员。经由帝都内务府最高行司进行多方面核查,由公列部门,以大爵士为首的文职人员参与。

这是一个全民制度的天下。

内务府。

军机处。

公列部门。

这三大部门管理着夏国,相互监督。

内务府分各大地区内务府,地区又分郡级、城级甚至村庄管理,总部在帝都。

军机处有四处。

东南西北各一处,列四境守护,掌劲军。四境守护受龙皇调遣,龙令出,四境调动。

帝都建有军机总处总共四处,分东南西北,这四处总处直接管理四境。

龙皇发号施令直接发往帝都军机四处,经由帝都军机四处,传达四境。

公列部门是一群文职人员,掌司法、行司、布政、开国、元首等等,公列部门手中握有能够卸任,甚至是给龙皇治罪的权利。

包括十大长老起草的对北天王的弹劾,也将经由公列部门审批,或准许、或驳回

公列部门不受任何一个部门管辖。

但,龙皇拥有调令公列部门的权利

这是一种从很久的朝代衍化而来的制度。

现如今,沈北想要破了这种制度

王汝阳身为公爵,大爵士,公列部门掌司之一。

内务府无权动用军机处北天王,但他公列部门,拥有向北天王发出警告的权利。

根据律法。

军机处或内务府做出任何有违人道的事情,公列部门都有权利发出警告,卸任其职位,带回帝都调查、伏法。

如对方顽强反抗,公列部门,可向四境军机处请求援助,利用劲军抓捕,或内务府本部禁军。

所以。

在这个律法当中,没有人是绝对的老大。

哪怕是龙皇,也不能率性而为,他所做的任何事情,都将得到公列部门的评估。

北天王同样如此。

一但做出有违人道的事情,公列部门会发出警告,接受调查。如不伏法,四境劲军蛰出。

倘若公列部门调不动北境劲军。

那么按照先例,东南西三境劲军会毫不犹豫接受公列部门的求助,发兵讨伐北境

这是一种规矩。

每个人,都要遵守这个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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