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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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你这孕期过的挺辛苦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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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琳说话的时候,黎禾打开外卖软件在看早餐,刚决定好买哪一家,就收到黎准微信,说让人送了早餐过来,大概钟到。

黎禾也没回,直接把手机放在一旁。

恰好听见贝琳说话,她随口回一句,“放心,避孕这事儿他比我积极。”

“……”

贝琳嘴角抽抽了下,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渣男。”

“是渣。”黎禾抱着抱枕,身体半侧着,她眼神放空也不知道在想什么,跟着附和一句,安静下来。

察觉到她的心不在焉,贝琳扭头看她,“你好像有心事。”

两个人都对彼此都太了解了,何况黎禾表现的太明显了,压根没有要藏的意思。

“我们医院有两个去国外进修的名额,我已经递交了申请。”顿了顿,又补充,“顺利的话应该三月初就走。”

现在已经一月底……

“如果去的话去多久?”贝琳皱眉。

“四年。”

“但是你之前不是说这个名额很多人竞争?”贝琳之前就听她提过这事儿,不过她当时并没有说要去,“怎么我感觉你的语气,是已经确定要走了?”

“是挺激烈的,不过你也知道的,盼着我走的人也不少,对他们来说帮我争取这样一个名额,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情。”黎禾眼底露出满满嘲讽。

贝琳几乎一下就想到发生了什么,“黎家人找过你?还是黎准那个未婚妻?如果你不想走的话我……”

“我也挺想走的。”

黎禾打断贝琳没说完的话,她把脸往沙发靠背里埋了埋,嗓音闷闷的,“我以前也天真过,但是日复一日,我对他的幻想终归还是消弭在了现实里,我跟他从小一起长大,几乎每一天都呆在一起,哪怕我后来离开黎家,我身边依旧充斥着他的影子,你看这间公寓,角角落落,都有他存在过的痕迹。”

贝琳没再说话,安静聆听。

“可黎准这个人啊,对我来说他就像阳光下斑斓的泡泡,这个泡泡终究会破裂消融在空气里,抓不住的……”

黎禾嗓音很平静,情绪也一样,“我要么一生困死在这座城里,只在无人知晓的深夜等他偶尔找来,要么就彻底逃离。”

对此,贝琳不太认同,主要还是觉得她把黎准想的太简单了,“可你只是出国,黎准他如果依旧想找你很难么?”

“不难。”

黎禾深知这点,“但他生活重心在这里,我么,对他来说就是个床上的消遣对象,离远了,他不方便了,自然会有别人顶上这个位置,我这次出长差还是在国内,他不是也没找来么?”

贝琳斜她一眼,“我怎么听着最后一句有点欲求不满的意思?”

“……”黎禾冷笑一声,刚要反驳,就听见外面有人敲门,应该是黎准说的送早餐的人过来了。

贝琳没在黎禾这里待多久,两人一块吃过早餐,就接到了林听的电话。

因为过年,家里一大半佣人都早早就放了假,人一少,许多事儿就得亲力亲为。

今天除夕,丁岑预备亲自准备晚上的年夜饭,昨天林听跟贝琳就报名要帮忙,所以林听打电话问她什么时候回。

不过贝琳这会过来找黎禾,也不单纯是因为黎禾说有东西给她。

挂掉电话,贝琳问她,“你晚上不会又去医院值班吧?”

黎禾摇头,“这次没轮上我,我们科室有俩医生为了躲避家里的催婚,抢着打着把过年这几天的班给分了。”

贝琳了然的点头,“那你跟我走,晚上我外婆跟贝奈也去大宅那边一块吃年夜饭,你也一起呗。”

黎禾跟黎家那边早就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跟她亲生父母那也基本没联系,往年她几乎都是在医院值班过除夕,今年她不值班,贝琳肯定不会让她一个

人。

黎禾也没推拒,“不过我等下还有点事情得先去趟医院,我下午过去找你。”

“行。”

临走,黎禾神神秘秘递给贝琳一个包装的很正式且精致的礼物盒子,“这个给你。”

盒子轻飘飘的没什么重量,贝琳没看出个所以然,“这什么?”

说话时,她要拆包装纸,却被黎禾一把拦住,“不是给你的你别拆。”

“那你让我来拿?”

“那什么,我不是听说明天是你家那位的生日么,送他的,记得今天晚上十二点准时拿给他哦。”黎禾贱兮兮冲她挑了挑眉。

贝琳直觉里面不是什么‘好东西”,“不会是什么整蛊的东西吧?”

“你看我是嫌命长么敢整蛊林衍笙?”黎禾立即否认,又要求她发誓,“你用你的体重发誓,要是十二点前偷偷拆开,你就生完孩子也瘦不回去。”

“……”

一提体重贝琳就郁闷,“你是不是也觉得我现在挺胖的?”

“还行吧,不过你家林总应该挺喜欢的。”黎禾眼睛下移,“你瞅瞅这胸,比原来大的可不是一点两点,啧,我一女的看着都有点……想捏。”

“……”

贝琳眼角微抽,而且有点脸热,“你少跟黎准学这些有的没的。”

“我学不学不重要,你家林总跟他待一块的时间可比我长,俩人搁一块估计就是半斤八两,你这孕期过的应该也蛮‘辛苦”的吧?”黎禾越说越不正经。

“……”

再待下去多年友谊弄不好会结束在今天,贝琳拿着礼盒走的头也不回。

车上,贝琳拿着黎禾给林衍笙的礼物研究了一路,直到车子开进林家大宅,她也没能研究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干脆放弃,反正晚上十二点就能拆了。

她到家的时候,大家正在客厅里写对联,见她进门,林听朝她招手,“你快来看看这副对联哪个更适合贴在大门上?”

贝琳走过去,桌上整齐摆着两副对联,笔迹不同,应该不是一个人写的。

看见毛笔字,她就条件反射想起贝斯庭来……

不过跟贝斯庭那种自我陶醉型选手不同,桌上这两副对联,无论哪一副字迹都是绝佳。

贝琳认得林衍笙的字,出门前也才看他写过,虽说这会换了毛笔,她也还是一眼认出龙飞凤舞的那个是出自他手。

所以故意抬手指向旁边那一副,“我更喜欢这一副,寓意好,而且行云流水的笔锋之中有种气吞山河的雄浑气势,相比较而言另一副一看就让人觉得写字的人沉淀的不够,甚至还有点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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