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续〉
“噢,不会是真的!”她心想,“可他为什么还不回来?”
她望着弯曲的大路,上午下了雨,这时路面全冲刷成了猩红色。她的思绪已沿路而下,来到了水流平缓的富林河,穿过杂草丛生的泥沼河床,跃上对面山坡,来到了阿希礼住的十二橡树庄园。现在,这条路的意义就在于此——通向阿希礼他那漂亮的白柱房子,仿佛希腊神庙,俨然坐落在小山顶上。
“噢,阿希礼!阿希礼!”她心里呼喊着,心跳陡然加快了。
自从塔尔顿家的两兄弟向她透露了那个小道儿消息后,一种茫然无措、大难临头的感觉一直压迫着她。此刻她把那种感觉置之脑后,欣然重温两年来一直在她心里燃烧着的爱火。
这事想来还真有点儿怪,她从小到大,从来没觉得阿希礼对她有什么吸引力。小时候看着他来来去去,也没对他有过任何心思。但就在两年前的一天,阿希礼在欧洲漫游了三年后返回家里,到她家礼节性地拜访了一回,她就爱上了他。事情就这么简单。
当时她正在门廊上,见他骑马从长长的车道上走来,穿一身灰毛呢礼服,打着宽大黑色领结,和皱领衬衫搭配得十分完美。至今她还能清楚地回忆起他那天衣着的每一个细节,靴子那么光亮,领结卡子上雕刻着一个美杜莎头像,一看见她,他便摘下了头上戴着的宽边巴拿马帽子,拿在手里。他滚鞍下马,把缰绳丢给黑人仆从,站在那里仰望着她,面带微笑,一双懒散的灰眼睛睁得大大的,明亮的阳光照在他黄头发上,仿佛戴了一顶银光闪闪的帽子。他说:“哟,你都长这么大了,斯佳丽。”说罢,脚步轻快地上了台阶,拿起她的手吻了一下。还有他那嗓音!她永远忘不了听他说话时自己那剧烈的心跳,好像头一次听到他说话似的,那声音平缓浑厚,有如音乐。
“Oh,itcan’tbetrue!”shethought.“Whydoesn’thee”
Hereyesfollowedthewindingroad,blood-,—aroadtoAshleyandthebeautifulwhite-lumnedhousethatcrownedthehilllikeaGreektemple.
“Oh,Ashley!Ashley!”shethought,andherheartbeatfaster.
SomeoftheldsenseofbewildermentanddisasterthathadweightedherdownsincetheTarletonboystoldhertheirgossipwaspushedintothebackgroundofhermind,andinitsplacecreptthefeverthathadpossessedherfortwoyears.
,,newlyhomefromhisthreeyears’GrandTourinEurope,hadcalledtopayhisrespects,
Shehadbeenonthefrontporchandhehadriddenupthelongavenue,,sheuldrecalleachdetailofhisdress,how
ightlyhisbootsshone,theheadofaMedusaincameoonhiscravatpin,,,“Soyou’vegrownup,Scarlett.”And,inglightlyupthesteps,!Shewouldneverforgettheleapofherheartassheheardit,asifforthefirsttime,drawling,resonant,musical.
以上摘自美国《飘》
这段文字,相当真实地描写了Scarlett是如何突然爱上Ashley的。这里的Scarlett几乎是全世界从古到今、从外到中所有人类小女孩的一个缩影,爱上一个人,少女怀春,就那么某个场景下的一瞬间,就会爱上一个人。Scarlett是其中的集中代表和极端情况,爱得死去活来……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