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阅读
至此,我已经对我生活中的主要事件做了简要描述,但是还不足以说明我多么依赖读书,不仅因为能给我带来阅读的欢乐和智慧,还因为读书能够带给我别人通过眼睛和耳朵获得的知识。事实上,在我的教育中,读书比其他任何方式都重要,而这一点还要从我刚开始阅读的时候说起。
我第一次阅读连载故事是在1887年5月,那时我七岁。从那天开始,凡是我手指能够触及的地方,只要是印刷纸张,我都要拿来好好地“读”上一“读”。正如我前面所提到的那样,我早年时期的学习并没有一定之规,同样,我的阅读也没有限制。
起初,我只有几本凸版盲文书籍作为初级读物,一本是儿童故事集锦,一本是关于地球的书,叫《我们的世界》,我想也就只有这两本书吧。我把它们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刻的字都被磨压得辨识不出来。有时候苏利文老师会“读”给我,她把一些她认为我能理解的小故事和短诗在我手心里拼写出来。但是我更喜欢自己去“读”,而不是别人“读”给我,因为这样可以一遍又一遍反复地阅读喜欢的故事。
我是在第一次去波士顿拜访期间,开始真正认真的阅读。我被允许每天在学院图书馆里“看”几个小时的书,我在一排排书架间走来走去,随手拿起一本书就“读”。可能十个字里有一个或者一页上有两个字我能认识,但我的确是在“阅读”。文字本身就对我有莫大的吸引力,即使我根本不理解自己在读些什么。那个时候我的头脑一定被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因为我记住了许多从来没听过的词语和句子,而当我开始说话和写作时,这些词语和句子就会自然而然地闪现,以至于我的朋友们都为我词汇量的丰富而感到惊讶。我一定懵懵懂懂地读过许多书(早年时期我认为我从来没有读完一本书)和诗歌,直到《方特勒罗伊小爵爷》这本书,我才第一次从头到尾完全读明白了一本书。
一天,我的老师发现我在角落里捧着《红字》的书页沉思,那时我八岁。我记得她问我是否喜欢小珀尔,并给我解释那些我不懂的词语。她还告诉我她有一本比《红字》还好看的书,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的故事,她保证我一定会喜欢,书的名字是《方特勒罗伊小爵爷》,她答应我夏天的时候再读给我。但是一直到8月份我们才开始讲这个故事,因为初到海边的那几个星期,好奇和兴奋让我全然忘记了阅读练习,那时,我的老师也暂时离开我去拜访她在波士顿的朋友了。
老师回来以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开始阅读《方特勒罗伊小爵爷》。我清楚地记得我们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开始阅读这个小孩的迷人故事。那是8月的一个温暖的午后,我们并排坐在一张摇摆吊床上,吊床就拴在离房子不远的两个大松树上。午饭后,我们匆忙涮了涮盘子就跑了出去,为的是尽可能整个下午都用来看故事书。当我们快步穿过草丛奔向吊床时,惊起了草丛里的蚱蜢,它们乱飞乱撞,都粘在我们的衣服上,我记得老师坚持要先把衣服上的蚱蜢摘掉然后再坐下看书,可我觉得那根本就是在浪费时间。因为老师离开以后就没用过吊床,上面落了厚厚一层松针。松树被暖洋洋的太阳照得蒸腾出阵阵松香。大海那独有的气味随着海风飘过来,令人心情舒畅。
读故事之前,苏利文老师给我解释了我可能不太清楚的故事背景,在阅读中还要随时给我讲解生词。最开始我有许多单词不认识,阅读总是中断;但一旦我全面了解了故事情境,我就完全沉浸在情节中而不再只注意生词,就连苏利文老师认为必要的讲解都没耐心听了。当她的手指头累得无法再拼写时,我第一次对自己的缺陷有了一种强烈的感受。我把书拿在手里,使劲摸着书页想要摸出那些字来,那种急切的渴望永远也不会忘记。
后来,在我的恳求下,阿纳格诺斯先生把这本书制作成了盲文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达到了烂熟于心的程度。可以说,《方特勒罗伊小爵爷》伴我度过了整个童年时光,是我童年可亲可爱的伙伴。我之所以不顾文章冗长也要写下这些细节,是因为这些经历与我早期阅读时那些模糊不清的记忆相比,是那样的生动,在我心中永远美好。
从《方特勒罗伊小爵爷》开始,我就对读书产生了真正的兴趣。在其后两年间,我读了很多书,这些书都是在家里以及在游览波士顿期间读的。我不记得都读了哪些书,也不记得按什么顺序读的了,好像读过《希腊英雄传》、拉·封丹的《寓言》、霍桑的《奇书》和《圣经故事》、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狄更斯的《英格兰历史儿童读本》、还有《天方夜谭》、《瑞士人罗宾逊一家》、《天路历程》、《鲁滨孙漂流记》、《小妇人》以及《海蒂》,《海蒂》这本文笔优美的小说是我学会德语以后读的。这些书都是在学习和玩的间隙读的,带给我无穷的乐趣。我从来不对这些书分析和研究,不知道写的好还是不好,也从来没想过什么写作风格和作者。书中的宝藏就在我的脚下,我欣然接纳了书籍的馈赠,就像接受阳光的温暖和朋友们的友谊一样。我爱读《小妇人》,因为它让我觉得我和那些能看能听的男孩女孩们一样。我的生活受到了种种限制,因此必须从书中寻找我狭小世界之外的人和事。
我并不怎么喜欢《天路历程》,我想我都没有读完这本书,《寓言》我也不喜欢。我最初读的是英文版拉·封丹的《寓言》,并没觉得很有意思,只是随意翻了翻。后来我又读了法文版,才发现这本书相当生动形象,情节也很有趣,然而,不管这本书的文字如何生动,故事是多么精彩,我就是不喜欢。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反正凡是把动物拟人化,让动物像人一样说话和行为的故事,从来没有引起过我太多的兴趣。这样的书读过之后,我只记得动物们滑稽的形象,而书中所要表达的寓意忘得一干二净。
我们再接着说拉·封丹,他的作品几乎从来没有达到人类道德的最高点。他所达到的最高境界不过是提出了些利己主义的主张。他的寓言所透露的思想就是认为人类的道德完全发自于利己主义,如果这种利己性被理智所控制,幸福就会随之到来。现在,我们可
以断定自私利己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当然,也许我错了,因为拉·封丹比我更具有优势,他能直接观察人类的行为而我不能。我并不反对有现实意义的讽刺寓言故事,只是不喜欢借用猴子和狐狸之口来讲授至理名言。
但是,我更喜欢《丛林故事》和《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我其实对动物本身有浓厚的兴趣,因为它们是真正的动物而非拟人化的漫画小丑。人们会对书里动物们的喜怒哀乐产生共鸣,为它们的可爱而欢笑,为它们的悲惨而落泪。这些作品传递了一种道德真谛,我们却因为这种真谛太深奥以至于意识不到它的存在。
我对古代遗迹怀有天然的喜爱。希腊和古希腊令我心驰神往,在我的幻想中,古希腊神话中的众神依旧在希腊的土地上行走,他们和人类面对面地交谈,我悄悄地在心里为我所喜爱的神修建了宏伟的宫殿。我了解并喜爱所有的仙女、英雄和半人半神怪——哦,不,不是全部,比如残忍而贪婪的美狄亚和伊阿宋我就不喜欢,我一直很奇怪,为什么天神会允许他们行不义之事然后才惩罚他们的恶行呢?这个疑团始终没有解开,我常常诧异为什么。
神是如此缄默无言,
当罪恶狞笑着悄悄爬过他“光阴的殿堂”。
《伊利亚特》让希腊成为我心目中的天堂。在读原著之前,我就已经对特洛伊的故事了然于心了,所以没费什么力气就克服了艰涩的希腊语语法,读懂了这本书,并且从中收获良多。伟大的诗歌,无论希腊语还是英语,无需借助其他翻译工具,只要用心去体会,就一定能发现它的瑰丽。要是那些总自以为是地用冗余评价强行玷污这些伟大诗作的人能够明白这个简明的真理就好了!欣赏一篇美妙的诗作,没必要对每一个字每一个段落都进行划分、确定语法结构。我知道我那博学的导师们一定在《伊利亚特》里找到了比我多得多的财宝;但是我并不介意。我不是一个贪婪的人,我承认别人比我聪明。可是他们并不一定能够凭借着他们的聪明和分析能力就在波澜壮阔的史诗中体会到乐趣,虽然我也不能。当我阅读《伊利亚特》最美的段落时,我感到有一股力量从灵魂深处把我从狭小压抑的世界里推了起来。我忘记了自己身体的局限——我的世界向上伸展,直达浩瀚无边、深邃宁静、一尘不染的天宇!
《埃涅阿斯纪》这部史诗虽然伟大,我并不十分欣赏它,但它有着无比的真实性。我读这部作品的时候,尽可能地不利用字典和注释,我总是喜欢把那些最打动我的片段翻译出来。维吉尔的文笔有时的确精彩,但是他笔下的诸神和人类仿佛是伊丽莎白时期假面舞会中的才子佳人,虚情假意地游走在激情、冲突、怜悯和情爱之间,然而,《伊利亚特》中的神祇和人类是欢歌笑语、纵情洒脱的。维吉尔沉静迷人,如同月光之下的一尊阿波罗大理石雕像,而荷马则恰如头顶烈日、迎风而立的英武少年。
乘着书籍的翅膀飞翔多么惬意!从《希腊英雄传》到《伊利亚特》不是一天就飞到的,整个旅程也不总是身心愉悦的。有人可能已经绕着世界飞了好几圈了,可我还在语法和字典的艰涩迷宫中苦苦跋涉,也可能坠入学校为了迷惑求索知识的学生们而设置的考试陷阱。我觉得类似《天路历程》有个不错的结尾,尽管它时不时地在路尽头的拐角处给我一些惊喜,但它还是显得太冗长了。
很早开始读《圣经》时,我根本不理解它讲的是什么。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的我真是奇怪,我的灵魂竟然对天国里回响的佳音无动于衷。我记得在一个细雨霏霏的周日清晨,我无事可做,央求表姐为我诵读《圣经》里的故事。尽管她认为我可能不理解《圣经》,她还是在我的手心里拼写着约瑟和他兄弟们的故事。遗憾的是这个故事没有引起我的兴趣。那种古怪的叙述和反复的咏叹使得这个故事显得很不真实,好像远离“迦南地”,我昏昏欲睡,还没等到约瑟的兄弟穿着彩衣到雅各的帐篷里编造拙劣的谎言,我就已经跑到了“瞌睡乡”里游玩去了!我无法解释为什么那些古希腊神话会让我那么着迷,而《圣经》故事则令我兴趣索然,这自然不是因为我在波士顿求学期间结识了好几个希腊人,然后被他们对其祖国历史传说的热爱所感染;又或者反之,是因为我从来没遇见过一个希伯来人或埃及人,就假设他们不过是些野蛮人,他们民族的故事可能都是编造的,并以此来解释那些冗余的反复咏叹和稀奇古怪的人名。不过说来也怪,我从来不觉得希腊神话无趣,也没觉得“帕特洛尼米克”这样的希腊名字古怪。
但我又该如何言说以后我所发现《圣经》中的智慧与光辉呢?多年以来,阅读《圣经》给我带来的喜悦和感动与日俱增;我爱这本书胜过爱其他任何书。但是我对《圣经》中的太多地方很抵触,非常遗憾我强迫自己把这本书从头到尾读完。书中繁琐的重复和注释让我的阅读很不顺畅,而我认为从书中获得的历史知识并不能够弥补它强加给我的种种不快。就我而言,我希望能同豪威尔斯先生一起,将古代文学中丑陋粗鄙的部分彻底肃清。当然,像任何人一样,我也十分反对曲解或篡改这些伟大的著作。
在《以斯帖记》的率真而朴素中,你会发现某种令人震撼的东西。还有什么场景能比以斯帖面对邪恶的君王时更具戏剧性呢?她知道她的性命就攥在王君的手里,一旦君王发怒没有人能保护她。然而,她还是克服了女人的柔弱和恐惧,满怀视死如归的爱国主义精神来到君王面前,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死了,仅我一人死而已;但如果我能活下来,所有人民就都能活下去。”
《路得记》是一个多么具有东方情调的故事啊!不过,那些简朴淳厚的乡下人与波斯大帝国首都的繁华多么格格不入!路得善良而忠诚,当她和收割者们一同站在波浪起伏的麦田里时,我们会情不自禁地喜爱她。她的美丽和无私像黑暗天空里的一颗璀璨的明星,照亮那个残忍的年代。路得的爱能够残酷的超越宗教纷争和根深蒂固的种族偏见,然而这种爱在这世间如此罕见。
《圣经》让我深深懂得:“我们能看见的事物转瞬即逝,而唯有那些我们看不见的才永恒不朽。”
我从真正爱书之时起就爱莎士比亚了。我记不清确切从什么时候开始读兰姆的《莎士比亚故事集》,但是我知道我最初是以一个孩童的理解力和好奇心来读的。《麦克白》似乎是我印象最深的一部作品,它的每一个细节都在我的头脑里打下了深深的印记,使我永远难以忘记。很长一段时间,里面的幽灵和女巫甚至追踪我进入梦乡。在梦里,我确实看见了,麦克白夫人娇小而苍白的手紧握匕首——这一幕如此真切,仿佛我和那个极度悲伤的王后一样真切地看到匕首扎了过来。
在《麦克白》之后,我接着读了《李尔王》,我不会忘记当我读到描写格罗斯特的双眼被弄瞎时的恐怖场景时所感受到的惊恐。怒火在我心底燃烧,我的手指停住不动,不再读下去,怔怔地坐了良久,血液在我的太阳穴喷张,我的心里积压着一个小孩子所能积压的全部愤怒和憎恶。
我想,我一定是在同一个时期读到夏洛克和撒旦的,因为我总是把这两个人物联系在一起。我记得曾经还为他们感到过难过。我迷迷糊糊地认为他们即使愿意也不可能成为好人,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或者给他们一个公平的机会。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做到无条件地谴责他们的不义。某个时刻,我觉得那些夏洛克们、犹大们,甚至是魔鬼,都是真善美这个大轮里折断的辐辏,终有适当的时候会被修复一新的。
第一次读莎士比亚给我留下了很多不快的回忆,这似乎有些奇怪。现在让我着迷的明快、柔美而充满幻想的戏剧,一开始可没有给我留下什么特殊印象,或许因为他们反映的正是孩子世界里常见的明媚阳光和欢天喜地,但是“没有什么比一个孩子的记忆更反复无常的:她拥有什么,又迷失了什么。”
后来,我曾多次阅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可以说对其中的部分章节已经熟稔于心,却说不出哪出戏是我最喜欢的。我对这些作品的感受就像我的情绪一样多变。对我来说,短小的民谣和庄重的十四行诗同戏剧一样清新精美。虽然我深爱莎士比亚,但是费力去读那些评论家们对他的诗歌一行一行细致的注释真是一件让人厌倦的事。我曾经试图去记住他们的评论,但是那些评论每每都令我失望气恼;所以我暗暗和自己订了个协议——不再看那些评论。但是我的这个协议在吉特里奇教授的莎士比亚课上打破了。关于莎士比亚我还有许多事情不了解,对这个世界我也有许多事情不知道;我很乐于看见随着一层一层面纱掀起,一个新的思想王国在我面前露出其美丽的景色。
除了诗歌,我最喜欢的就是历史了。我把双手能摸着读的每一本历史著作都读了个遍,从枯燥的记事年表到格林所著的客观公正、视角独特的《英国民族史》;从弗里曼的《欧洲历史》到艾默顿的《中世纪》。真正使我意识到历史的价值的第一本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历史》,是我十三岁时收到的生日礼物。虽然这本书已经不再无懈可击,但我仍然把它视为珍宝。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不同种族的原始人怎样从一个大陆向又一个大陆分布开去建立起规模宏伟的城市,那些伟大的统治者,世间的泰坦,如何让万物臣服于脚下,又是如何能一言九鼎地承担千万子民的幸福与疾苦;不同种族的先民们是如何发展艺术和知识,如何为促进时代进步开荒扩土;人类文明如何遭受浩劫而倒退,又是如何像凤凰涅槃一样重生;人类又是如何在大师和圣贤的指引下通过自由、平等和教育来拯救世界。
在上大学期间,我对法语和德语文学比较熟悉了。德国人总是赋予美好的事物以力量,赋予传统以真理,这种民族性格在他们的生活和文学作品中也随处可见。德国人做每一件事都充满爆裂的力量和气势。当他演说时,并不是为了感动他人,而完全是因为如果他不给灵魂里燃烧的思想找个出口,他的心脏就会爆裂。
德国文学作品里有一个可贵之处是我所欣赏的;那就是作品中对于女性自我牺牲精神以及这种精神所蕴含的力量的赞颂。这种思想遍及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歌德的《浮士德》就是这样表达的:
事物瞬息万变,
而大地,
已然即将覆灭,
纷争不断。
难以尽述。
当一切完结,
唯女人之母性将我们超度!
法国作家中,我最喜爱莫里哀和拉辛。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作品就像一股强劲的海风打在脸上,让人因疼痛而清醒。而阿尔弗莱德·D·缪塞的作品绝对不会这样!我很仰慕维克多·雨果——我欣赏他的才华、他的睿智、他的浪漫主义情怀,即使他激发不出我的文学热情。但是雨果、歌德和席勒以及所有伟大民族中的伟大诗人,他们都是永恒价值的阐释者,我的心灵会无比虔诚地追随他们进入真、善、美的世界。
恐怕我在这写了太多我那些书籍朋友的事了,而只挑我喜爱的作家介绍,那么您可能会轻易猜想我的朋友圈子太小太主观,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喜爱的作家很多,喜欢他们的原因也多种多样——我喜欢卡莱尔是因为他对虚伪者嬉笑怒骂的潇洒不羁;而华兹华斯劝诫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我在胡德精灵古怪的诗作中发现了一种精致的快乐,赫里克的诗篇虽离奇古怪却散发出如同百合花和玫瑰花一般的芬芳;我喜欢惠蒂尔,因为他对生活的热情和对道德的良知。我认识他,对友谊的美好回忆使我从阅读他的诗歌中获得了双倍的快乐。我喜欢马克·吐温——谁会不喜欢他呢?上帝也喜欢他,并在他的心中装满了智慧;而后唯恐他变成一个悲观主义者,上帝又在他的头脑中架起一条爱和信念的彩虹。我还喜欢斯科特,其作品清新、激昂而又率真。我热爱所有作家,比如洛威尔,他们的思想在就像在乐观的阳光下蒸腾的喷泉——汩汩地涌出快乐和美好的意愿,偶尔也会冒出愤怒的泡泡,或者向四处喷洒同情和怜恤的水珠。
总而言之,文学是我的“乌托邦”,在这里,我不会被剥夺任何权利。没有任何藩篱能阻止我和“书籍朋友们”亲密交谈。我们自由自在地交谈,没有任何局促和不便。我的所学所知同他们那“宏大的爱心和神圣的施与”相比,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