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看几次,都不是我记忆中的任何一个朝代。”
莫凡神色复杂,无力感叹了一句。
正想做些什么,肚子里传来一阵咕咕声。
没有进行什么抵抗,莫凡直接锁了门,出了街道,在门口吃了两个包子,边吃边向内城走去。
内城,外城,一墙之别,却有着天壤之别。
无论是环境,卫生还是安全,都没有可比性。
相比于内城的安宁,外城更加混乱,这也是白莲教敢如此嚣张在城内传教的原因。
虽然同样有衙门,有捕快,有军队,但都是一些摆设,当然,若有一个负责的,或是疾恶如仇的捕快,在外城不过三天,就要横尸街头了。
并不是朝廷没有实力掌控外城,而是他们觉得为了一些贱命,不值得他们这么做。
可以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前身也并不是什么无业游民,他是内城一个见习衙役。
何谓见习衙役,就是还没有正式编制的预备衙役。
每个月就几钱银子,别说是养家了,就是养活自己都难,否则,他又何必装作信奉弥勒佛,和别人抢那几枚铜板。
而且,相比于其他衙役,守着衙门,看守库房,或是处理案件。
他们这些衙役,每天都要巡街。
就是这么一个受苦的差事,还是前身父母散尽钱财,托了不少关系才塞进去的。
仅仅只是因为在内城,吃的是皇粮,有了一层保护。
但在莫凡看来,若没有什么意外,他这一生就要这样度过了。
他这样的衙役,即使转正了,恐怕也要被派到外城。
没有什么关系,想要留在内城,更是想都不要想了。
加上前身木讷,上司对他的感官并不太好,不被踢出衙门,已经算是格外开恩了。
朝廷昏庸,衙门同样藏污纳垢,赚的银子又不多,莫凡倒是想过辞职不干。
但前身手无缚鸡之力,没了衙役的工作,他还真不知道再做什么好。
勤劳致富,在这个世界就是一个笑话。
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人力,哪怕是一份苦力活,也让无数人趋之若鹜。
而且价钱还被压的很低。
况且,即使有活,他也干不了,常年营养不良导致他身形廋小,面色蜡黄。
本就没什么力气,繁重的劳动,很快就会透支他的身体,短命倒也罢了,就怕疾病缠身,中途夭折。
莫凡目不斜视,缩手缩脚的走过小巷,街道,穿过广场,才停下脚步。
内城到了。
低矮却修葺一新的城墙,是天与地的差距。
相比外城的肮脏不堪,内城简直就是纤尘不染,昨夜厚厚的积雪,早已不知什么时候被一扫而空。
到了这里,他的速度快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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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会,就能远远的看到衙门的两座雄伟的石狮子。
门口之处,站着不少衙役,正交头接耳,不断说着话。
衙门每日都要“点卯”,也就是在卯时这个时间段查点到班人数。
他们虽然不是正式衙役,可很多规矩和衙役一样。
但在福利上,又有别于正式衙役,不仅每天要做一些脏活累活,每个月也仅有三天的休息时间,还是轮休,若人手不够,这唯一的休息时间也要被剥夺了。
想要区分也很简单,正式衙役都配有统一服饰,腰刀。
他们的服饰则是自己准备的,腰刀也不能带回家,而是每天早上统一领取之后,自晚上再归还回去。
莫凡孤零零的站在一边,周围虽然有不少熟面孔,但能说的上话的却没有几个。
莫凡也不由为前身悲凉,他都不知道前身是怎么做到的,在这里当差快有一年多了,居然一个朋友都没交下。
他过来那几天,还备受欺辱。
现在情况倒也好了许多,可若被一些人欺辱到头上了,哪怕他有满腔愤怒,还是得硬生生忍住,打碎牙齿和血吞。
这可不是他那个法律至上,人命关天的世界。
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说起来,他这个身份虽然比不上前辈们穿越者前辈什么皇子,神子之类的身份,但也算好不错了,起码不是什么下人之类的。
那些奴仆下人可以说是卑贱至极的存在,在大夏的法律中,甚至不被当做人,而是等同于世家蓄养的牛羊牲口。
是生是死,就是主人家一句话的事,衙门也不会管这些事。
伴随着一阵锣鼓之声,衙门里,一个面色略显黝黑的中年男子缓步走了出来,黑白相间的头发,柔顺的披散下来。
尽管年过半百,身上却没有丝毫暮气。
男子环顾四周一眼,目光又落在了莫凡他们头上。
“青牛坊发生命案,你们下去准备一下,即刻随我出发。”
知道不用巡街了,莫凡下意识的松了一口气。
巡街可不是个什么好差事,白云区城庞大无比,单单内城,想要巡逻一遍,就得花费七八个小时。
这还是偷懒的前提下,但一般他们都是由正式衙役带出去,想要偷懒,多少有些不现实。
真正可以光明正大偷懒的反而是那些正式衙役,这些衙役虽然同样有巡街的任务,但大多都会在茶馆里喝茶,巡街的苦差事,自然就落在了他们头上。
很快,一行人便整装待发,跟随着壮汉而去。
出了衙门,拐过几天长街,豁然开朗。
不仅街道宽阔,比之莫凡见到的几条长街都要整洁,街道之上,虽然同样人来人往,但两边几乎看不到什么小贩。
这里可是妥妥的富人区,他们衙门最高上司,都统就住在这里。
他们隶属于督察院,白云城最高都统,无论是身份还是地位,都不弱于城主薛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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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其一身武功惊人,残忍好杀,以速度见长。
行走在大街上,莫凡聆听着负责带他的捕头,倒也弄清楚了一部分事情。
金三两,男,十八岁岁,长乐坊金家少爷。
金家在白云城,也算的上是一个大家族,主要负责丝绸,白云城内内外,大大小小服饰,几乎都被他们垄断了,堪称巨富。
金三两上头有姐姐四个,一个兄长,大姐金香玉入了城主府,为城主妾室,算是高嫁了。
其余三人,都嫁给了城内几大家族,关系错综复杂。
唯一的大哥,早在十年前就入了京城,据说如今为翰林院执事。
虽说是个六品官员,却也直达天听,不比薛万春地位差多少。
而这金三两,是金家家主金三斤老来得子,一出生就集万般宠爱。
也逐渐养成了嚣张跋扈的性子,不仅是青楼楚馆的常客。
更是暴虐成性,一年来大街上强抢民女一百多起,如此倒也罢了,传闻此人最爱玩花样,女子往往承受不住而死。
一百多人?
莫凡心中一惊,却也说不上什么。
这在这个世界已经成了常态,没有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
弱肉强食,赤裸裸的丛林法则。
论起来,莫凡对白莲教,倒多了几分好感。
“怪不得会这么正式,原来是世家大族。”
莫凡心中了然。
大夏,衙门从来不是为大夏子民而设立的,可以说是给世家大族服务的,普通小老百姓受了冤屈,告到衙门,不仅冤屈不会得到伸张,反而很有可能会被当成犯人抓起来。
虽说,大夏明面上还是还是王朝天下,可世家大族的实力更为恐怖。
传承千年,乃至万年的庞大家族大有人在。
这些家族之所以能长盛不衰,就是因为武功的存在。
如同莫凡前世很多封建王朝,想要更好的统治,实行愚民政策,垄断知识一样。
这个世界,武功几乎都被垄断了。
虽说城中还有不少武馆,可那里传授的武功都是一些粗浅锤炼肉身的功法,虽然比普通人强上不少,可在世家眼里,不过是一些庄稼把式罢了。
即使如此,也贵的要死,莫凡根本就凑不够学武的钱。
一行人跟随着章捕头出了城,很快,就来到了金家庄。
这庄子没有如莫凡想象中的奢华,灰败的围墙上斑斑驳驳有些破旧。
他们一行人来到庄子,居然没看到一个人。
人群之中,一个身穿皂服,身材魁梧的汉子小跑着走来,贴在章云深耳朵边道:“大人,这就是案发地点,属下一直盯着,除了金家之人,没有外人进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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