笙歌雪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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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神思渐远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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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祁在场下那是看的目瞪口呆,连手里的松子都忘了吃。他瞧着他家兄长正在往场外走,自己就急着过去。他在人群中挤啊挤的,脚下一膈,不知道踩到了谁。

“啊呀—!”是来自姑娘家的一声尖叫。

随着这声尖叫,姑娘身边的婢子也接连的发出惊叫。

对面是一个穿着杏子黄衣服的少女,长着一张圆乎乎又甜丝丝的脸庞,杏核眼樱桃口,端的是位娇俏可人儿,只不过这位姑娘现在却是柳眉倒竖、一双眼睛似乎能喷火。

赵祁抬起脚一看,哟,已经把人家的绣鞋给踩脏一块显眼的黑脚印正丑丑的躺着。

赵祁忙道:“啊,失礼失礼,鞋子给你踩脏了。”

这鞋是新做的,刚穿上就被踩脏了,这让窈窈很生气很火大,怒道:“你什么人,竟然敢踩我,一句失礼就完了?”

窈窈若是不顺心,向来是想发脾气就发脾气的,从来不需要考虑场合以及后果。她身为范氏的女儿,她怕过谁?就算在公主公孙们面前,她也是敢怼上两句的。

王都众人都认得窈窈,这事儿若是换了他们,大多都是退让三分的。可偏巧,赵祁不是王都人,既不认识窈窈,也不懂得让步,他也是生来的小爷脾气。

赵祁呛声道:“我都说失礼了,你还想怎样?”

“你!”窈窈瞪大了眼睛,显然是没料到还有人会当面呛她,一时没反应过来。

窈窈身边的婢子见状,立刻转过头对着赵祁重重的哼了一声,道:“光一句失礼就行了嘛?你是哪一家的君子,竟然敢对我家主子如此无礼!”

赵祁也哼一声,怼回去道:“我看你们才是无礼呢,小爷我是谁,岂是你一个低贱的婢女能过问的?”

窈窈气的火大,且越看自己的鞋子心里越火。她抬头狠狠的剜了赵祁一眼,走上前去,对着赵祁的脚就是猛力的碾上去。

赵祁早就防着这招呢,哪能让她得逞。他飞快的把脚抬起来,脚尖儿朝上勾着晃了晃,摆明了是挑衅。

两边越闹越凶,赵稷远远的看到了,皱起了眉头,朝那边走过去。

窈窈一瞥眼瞅见了。本来她在场外看了许久的原因就是为了他。青衣、长剑,俊朗的容貌以及冷冽的气质。随着赵稷一步一步的走来,窈窈觉着他与记忆里的那个身影愈发重合。

是他,没错了。

“天堑门子稷。”窈窈低声喃喃。

这五个字落入赵祁的耳中,立刻诧异的嚷道:“什么,你怎么知道?难不成你和我阿兄是旧识?”

“阿兄?”窈窈眉头一皱。

适逢赵稷走到几人跟前。

“阿祁,与你说过不许惹事的。”

赵祁反驳道:“大哥,我可没惹事,都是她——”

赵祁还没说完,窈窈就强行插话打断赵祁。她脸上带着两分笑意,就只盯着赵稷看:“都是误会罢了。子稷君子,你可还记得我?”

赵祁夸张而大声的“哈!”了一声,掐着嗓子学窈窈的声音道:“你可还记得我?”他不屑的道:“少与我阿兄攀关系,我见过你这样的女人多着了。”

赵稷立即扫了一眼过去,皱起眉沉声警告:“阿祁。”

赵祁不情不愿的哼了一声,嘟囔道:“本来就是,本小爷这辈子还就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女人。”

窈窈狠狠的朝后看了一眼,随后视线又转回到赵稷这边,笑着道:“君子,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呢,我可是还记得你呢,你可还记得我?”

赵祁在后方又发出一声不屑的声音。

赵稷哪能不记得这一位,当年着实印象深刻。于是他淡而疏离的笑道:“自是记得的,只不过如今我下山了,便不是子稷了,贵女该称我赵稷。”

窈窈脸上露出喜色,用甜丝丝的语气说道:“可是,喊子稷不是更亲切些?若是唤了赵稷,那距离便远了呐。”

“下了山,我便不是子稷。贵女莫要再提,此时我就是赵稷。舍弟年纪小不懂事,冲撞了小姐,我替他与你赔个不是。”说着,赵稷朝窈窈施礼,告辞。

“阿祁,走了。”

赵祁忙不迭的跟上,临走还不忘回过头朝窈窈做了一个鬼脸。

窈窈并不关心赵祁,她只恋恋的看着子稷的背影,不如意的咬了咬嘴唇。

待人走远了,她回过眼看了看自己脏了的鞋面,哼了一哼,用轻轻浅浅的调子对婢子道:“走,我们找个地方,歇息一下吧。”

窈窈身后的婢女们打了个冷颤,而那个连婢女都不如的庶妹青露脸色更是直接煞白。

很明显,要拿她们出气了。

光想着就两腿发软,经历起来,更如阿鼻地狱一般。

开猎前的典仪是由大司农翟凌亲自主持。

大司农好面子爱排场,此次广邀贵族之家的年轻君子,因此典仪场面不小。围猎以两日为期,范围是整座深山,过夜的帐篷就搭在青鹤山的山脚下。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缺一不可,围猎就是向众人展示射御之术的好地方。王都贵族向来有春猎与秋猎的习惯,谁的箭术好,谁捕来的猎物更多更珍贵,这些都能让众人高看一眼。

尤其这次的目标是白鹿。

鹿以轻灵矫健著称,而白鹿更甚。传言白鹿疾速,奔跑起来仿若林中幻影,极难捕捉,尤其是还要抓活的。因此不管是谁,只要能抓到就是极大的福分与体面。不过白鹿只有一只,并不是人人都有幸能遇得见的。因此,除了白鹿是抓活的以外,若遇到其他猎物自然是可以随意猎杀。按此次规矩,围猎期间,擒到白鹿的可拿头筹。除此之外,若是谁猎到的猎物最多最珍稀也可得一份绝对贵重的奖赏。

典仪台子附近圈了一片地,四周用围栏围起,侍卫们将一只桀骜的野鹿拽着角拖了进去。那野鹿受了惊吓,在场子里面面疯狂的四蹄狂奔。

众人皆知大司农翟凌射术奇佳,是围猎场上绝对的高手,年轻时,在王都大大小小的猎场上曾无数次斩得头筹。

搭箭瞄准,大臂上爆出有劲的肌肉,银闪闪的铁箭头随着野鹿奔逃的方向慢慢移动。

“咻——!”羽箭飞射而出。

一声绝望的哀鸣,铁羽箭深深的没入了野鹿的脖颈。

一瞬间喝彩声不绝于耳。

大司农也享受这种得意,笑着走下场,从野鹿脖子上将箭拔出。箭一拔,鹿脖子里的血便如同喷泉一般涌射出来,染脏了翟凌的衣袖,但他以此为荣。他将举过头顶道:“吾,以此箭开猎,在座的都是各家擅骑射的骁勇儿郎,然熟能为之翘首,就要看接下来这两日之成果了。”

典仪结束之后,各家少年带着踊跃之情纷纷涌入山林。

“你想去哪儿?”

翟璐从背后叫住了明筠。

“你别跟我讲你想上山去。”

翟璐小跑过来抱住了明筠的胳膊,蹙起眉头肃然道:“不准你去,山上太危险了,就算你箭术再好,我也不放你的心。今日来了这么多人,热闹,我带你去玩投壶好不好?若是真想射箭也成,咱们去靶场,我认得几个小姐妹的箭术也还是不错的,怎么样?”

“璐姐姐。”明筠无奈的喊了一声。

“不行!”翟璐坚决的道。

明筠道:“我都还没说话呢,怎么就不行了。”

翟璐戳着明筠的肩膀道:“因为我猜的出你想说什么,我是你的阿姊,你可得听我的。今天我什么都不干,就盯着你。”

明筠“哎呀”一声,仰天长叹。

翟璐推着明筠的后肩,推着她往前走,道:“哎呀什么,别哎呀了,跟我一块儿去认识几个小姐妹吧。你来王这么多次,竟一个人也不认得。”

明筠摇头:“不去不去,我可懒得看那一群叽叽喳喳,我看着就腻歪,听着就头疼。”

翟璐道:“那你想怎么着,反正山我是不让你去的,其他的你干什么都好说。”

明筠道:“那姐姐不如陪我坐着看看风景吧。”

眼下这个时节正是气候最好的时候,金秋时分,天不冷不不热,湛蓝湛蓝的天,万里无云。

转眼间,围猎已经进行了半日。

明筠坐在草丛上,百无聊赖的把玩着一朵白色的小野花儿。翟璐非常尽责,就坐在她的旁边。她们俩人的不远处,大司农翟凌正在手把手的教小儿子射箭,明筠捻着手里的小花儿,一瞬不瞬的看着。

明筠问道:“那是清越吧,好久没见,似乎长个儿了。”

翟璐点头笑道:“是啊,小孩子长的很快的,一年一个样儿。”

明筠问:“清越几岁了?”

翟璐笑道:“就快七岁了呢!”

“快七岁了啊。”明筠重复道,想起了朔儿,心里有些难过。朔儿比清越还小很多,这个年纪的孩子明明还需要父母亲人的呵护,可是她的弟弟却独在异乡,虽然已经指派了人照顾,思苓表姐在帝丘或许也可以关心一二,可没有家人,寄人篱下的生活终究又能好到哪里去呢。

不远处的翟清越一身澄碧色的织锦衣袍,手里拉着一把特制孩子用的小弓,红扑扑肉嘟嘟的脸颊写满了兴奋。

大司农翟凌把这他的小手,温生教导道:“射箭的时候,眼睛要盯紧目标,不要四处乱飘。”

翟璐同明筠轻轻的道:“父亲最喜欢清越了。他对大哥严苛的厉害,也只有在弟弟面前会这么温和。”

明筠浅浅的应了一声,她愣愣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神思渐渐飘远,回想起许多年前。

她的父亲也曾教过她射箭。

也是这样手把手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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